表1 2013年江苏省三大区域社会经济状况
地区
人均GDP(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城市化水平(%)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居民人均储蓄存款(元) GDP结构(%)
苏南 110051 39224 73.5 19107 59222 2.4:55.4:52.2
苏中 68897 29706 59.7 14375 47844 7.8:58.9:46.3
苏北 45444 22933 56.1 11769 21313 13.4:50.2:43.4
数据来源:江苏省统计年鉴(2014年)。
产业转移是一个重要的经济现象。有的学者对其作了较准确的定义:“产业转移是指是一国或地区为实现自身产业进步,在资源供给或产品需求条件等因素发生变化后,将处于创新、成熟或衰退等不同发展阶段的产业与行业的产品生产、销售、研究开发甚至企业总部转移到另一国家或地区的经济行为和过程”。
而对产业集群概念的表述尚不统一,2000年,波特教授对于产业集群有了新的界定:产业集群是指“那些在特定领域内既竞争又有合作的公司、专业化供应商、相关产业的企业和有联系的机构(如大学,标准代理机构和贸易协会等)的地理集中”。
王缉慈提出产业集群转移是指企业离开集群而到其它地方再造集群或融入产业集群的过程[8]。
2 南北共建园区下的江苏产业转移
2.1 概况
为了缩小江苏南北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2001年江苏省委、省政府就已经提出了苏南地区与苏北地区对口帮扶,发挥苏南地区对苏北地区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2006年以来,江苏省委、省政府通过一系列的政策积极推进南北共建园区的建设。主要对口城市为南京市—淮安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盐城市、苏州市—宿迁市、镇江市—连云港市[1]。
由于江苏南北共建园区在规划建设过程中主要由政府主导,未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目前,南北在共建园区方面的合作仍然是不对等的合作。南北共建园区在建设过程中的具体思路是,在苏北地区省级以上开发区中,单独划出一定面积土地建立共建开发区,开发区由苏南和苏北合作共建,由苏南地区负责其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等。南北共建园区的建设是江苏省统筹区域发展、加快苏北振兴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通过南北共建园区的建设,为苏南地区产业转移到苏北地区提供了重要的载体。
2.2 现状
由于南北共建园区主要是由政府起主导作用,在省政府及地方政府政策的带动下,苏南与苏北共建开发区,在共建园区共建过程中,苏南产业向苏北地区进行转移。但是,考虑到苏北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产业现状和苏南地区的产业结构,转移的产业并非是苏南地区的优势产业和主导产业,而是以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业为主,如:纺织服装产业、电子机械产业和轻工食品等,缺少资本密集型产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只有少部分共建园区产业中有新材料产业等(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