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以下简称为NPA)是历史发展遗留的问题,它不仅导致银行财务状况恶化,是银行资产损失的本源,而且影响了整个资本市场的正常流动,特别是对于被认定为中国银行业旗帜的“中农工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后果明显。金融改革时期,政府依靠开展财务重组和政策剥落的方式支持国有商业银行解决坏账问题。虽然这种方式可以暂除了大量的不良资产,但只能暂时的“治标”,却无法解决根源问题。近两年来,我们也看到NPA再度出现增长的态势,这是新经济形式下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的问题。面对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一方面我们要考虑进行“清除”工作,那就是如何快速而有效地处理已经积累的NPA;另一方面要考虑如何“拦堵”,即如何从NPA的根源防御。目前我国大多集中在“清除”,而很大程度的忽略“防御”的重要性源Z自+751=文)论^文]网[www.751com.cn。因此,对我国当下的经济环境来说,进行更深入的NPA防御控制措施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二)文献综述
1.国外研究
2.国内研究
二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概述
(一)界定NPA涵义
商业银行NPA是指商业银行中处于非良性状态、流动性较差、难以获得预期经济收益甚至难以收回足额本息,会使银行遭受一定比率损失的那部分资产。而我国商业银行比较单一化的资产结构决定了贷款在银行资产中的比重较大,所以默认下文的NPA指代不良贷款。
(二) NPA的分类
我国对于NPA的界定大致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1)1988年我国财政部明确以贷款期限为划分标准,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一逾二呆” ,但是全球经济的高速发展使这种标准的局限性逐渐显露,为与国际经济接轨,央行在1998年后对之又进行改革。
(2)2002年全国开始推行五级贷款风险分类法,该标准根据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分类,沿用至今,认可度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