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的债务融资一般通过借款、发行债券和融资租赁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民间融资等。但是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困难较大,银行贷款对企业的信用等级要求较高,贷款程序严格,一般需要资产抵押,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想通过发行债券、股票等来融资是非常困难的,发行条件限制性大,对于中小企业创业初期或是成长期的企业是几乎不可能的,只有管理水平较好、业绩较好的高新中小企业,有可能通过二级市场等获得融资[2]。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家族借款、民间借贷、融资租赁是主要的融资渠道。本文从论文的实践性出发,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方式方法和操作方式加以着重介绍。
论文研究方法 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相结合,其中也运用一些定量分析法
2 中小企业及融资理论概述
2.1 中小企业范围界定
中小企业是相对于大企业的概念,是指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较小、职工人数较少、管理组织简单、职责分工有限的企业。虽然世界各国对中小企业的界定划分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但基本上都是基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对中小企业进行划分。定量是通过一定的数量标准来准确划分中小企业,主要指标有雇员人数、资产额及营业收入。定性主要是通过经济特征和控制方式的描述反映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经营方式特点[。
2011年6月份我国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新的划型标准涉及84个行业大类、362个行业中类和859个行业小类,基本涵盖了国民经济的主要行业。中小企业的具体划型标准如下表:(见表1)
表1 我国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
行业 标准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企业
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企业
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企业
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企业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企业
仓储业 从业人员人200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企业
邮政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企业
住宿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企业
餐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企业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企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人300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企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企业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企业
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