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数据来源与二氧化碳测算方法
(1)数据来源.南京,苏州,无锡等 12 个江苏省省直辖市,省直辖市的人均碳排放量的数据来自《江苏统计年鉴》(2000-2011年的数据),能源消耗数据来源于 12 个省直辖市的2000-2011年统计年鉴.对于统计年鉴中个别值有缺失的,本文则采取其上下年数值之和的平均值;连云港数据由于能源消耗数据的缺失,本文暂没有考虑.
(2)二氧化碳测算方法.江苏省的实证研究是选择碳强度作为江苏省二氧化碳的排放指标,该指标主要涉及到两大类型的数据,一是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二是GDP.用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除以GDP便获得碳强度指标.由于化石能源消费是二氧化碳的主要来源,因此通过化石能源消费量估算是二氧化碳排放量估算的主要方法,本文主要以煤炭、原油和天然气,这3种一次能源消费量作为来估算江苏省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基准.在具体估算中,使用2006年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所制订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的第二卷(能源)第六章中所给出的参考方法,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计算公式见公式(7):来.自/751论|文-网www.751com.cn/
(7)
式中为估算的二氧化碳的排放量;i=1,2,3分别表示3种一次性的能源(煤炭、原油、天然气);E 为3种一次能源的消耗量,单位分别为万t煤炭、万t原油和亿天然气;NCV 为2010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附录4中所给出的我国3种一次能源的平均的低位发热量,煤炭、原油和天然气的平均的低位发热量分别为20 908kJ/kg、41 816kJ/kg和38 931kJ/;δ 为根据联合国政府气候变化委员会给出的碳排放系数计算的有效二氧化碳的碳排放系数,其中,煤炭、原油和天然气的有效的二氧化碳的排放系数分别为95 333kg/tJ、73 300kg/tJ和56 100kg/t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