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影响桐乡市城区初三学生参加课外体育活动的主要因素 11
3.2.1 初三学生课余活动时间的不足 11
3.2.2 同学,朋友和家人对的影响 12
3.2.3升学压力所带来的影响 12
3.2.4缺乏体育教师在对初三学生课外体育活动项目选择上的指导 13
4 结论与建议 13
4.1 结论 13
4.1.1桐乡市城区初三学生对课外体育活动的态度 13
4.1.2中学生对课外体育活动认识现状 13
4.1.3中学生选择课外体育活动参与的目的和动机 14
4.1.4桐乡市初三学生课外活动项目选择呈现的特点 14
4.1.5桐乡市城区中学择课外活动的组织形式 14
4.1.6学校、社会公共运动场地及器材 14
4.1.7桐乡市城区学校大课间活动开展情况 14
4.2 建议 14
4.2.1学校要做好课外活动的宣传工作 14
4.2.2加强各个活动项目的组织建设 14
4.2.4建立课外活动项目的考评制度 15
4.2.5体育教师对学生在活动项目选择上的指导 15
4.2.6学校适当的增加场地和器材的数量 15
4.2.7重点培养学生对课外体育活动的兴趣 15
参考文献 16
附录 18
致谢 19
1前言
1.1选题依据
青少年的健康素质是全民族素质的基础。中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接班人和建设者,他们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他们的健康与否不仅影响学业和生活,还关系着中华民族的兴旺发达,影响着国家的综合实力和21世纪的竞争力。2002、2004年教育部公布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报告都显示:我国学生体质健康得到继续改善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特别是体能素质以及肺活量水平持续下降,超重与肥胖学生的比例增加,近视率仍然居高不下。学生的心理脆弱、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增多,缺乏抗挫能力和竞争意识,意志力差,社会适应能力不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忽视体育活动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近年来,随着教育深化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体育课程建设形成了完善、科学的体系,与之相比,课余体育却显得十分薄弱,发展滞后,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学校体育的整体效益。所幸的是这些问题引起党中央的高度重视,1990 年颁布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要求:“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每天应当安排课间操,每周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1] 1995 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规定“学校应当组织多种形式的课外体育活动,开展课外训练和体育竞赛”。[2] 2005 年新学年开始,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07 年 4 月 29 日,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全面启动了“全国亿万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规定青少年每天参加体育活动不少于 1 小时。另外,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 20 条明确规定:学校应当组织多种形式的课外体育活动。这些都为课余体育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为课余体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因此研究中学体育活动现状对于中学生体质健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