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爱》与《傲慢与偏见》中的女性意识比较”这篇论文,我经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对前人的研究成果做出总结。
目前,学界的许多学者对《简•爱》和《傲慢与偏见》两部作品中的女性意识的具体表现以及小说中的女性形象进行了研究。《简•爱》和《傲慢与偏见》诞生的时代,认为妇女的地位不是体现在社会中,而是体现在家庭中。因此,在英国十九世纪的小说中不少职业女性被描写成怪物。《简•爱》和《傲慢与偏见》就出现在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既张扬个性,有要求自由、平等。
朱虹在她的著名论文《<简•爱>与妇女意识》中把《简•爱》所表现出来的女性意识分为三方面:揭露、控诉男性的压迫;与“家里的天使”模式针锋相对;塑造作为强者的女性形象;真实地描写女性的情感。对简•爱表现出来的女性意识大加赞赏,我在写作中深受其影响,对简•爱表现出来的积极的女性意识,进行了理解和认同。44366
赵海虹在其评论《<简•爱>的失败》中,将简•爱看成一个自私和完全自我的小女人,他从简的出走;简的归来;虚构的和谐三部分来具体论证。赵海虹认为,简爱•的出走是为了不做别人的情人而走,是一种珍惜自己名誉的行为,简•爱的归来是因为可以在经济上与罗彻斯特平等,而小说的最后是为了说明简•爱是一个被需要者而设的虚构结局。
小说《傲慢与偏见》中展现了几种不同的婚姻价值取向,从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作家不同的婚姻价值观。大体上奥斯丁是崇尚婚姻自由的,但是也不反对门第观念。高惠玲就在《浅析<傲慢与偏见>中简•奥斯丁的婚姻观》中将简•奥斯丁的婚姻观总结为爱情是婚姻的基石,婚姻需要以财产为保障,婚姻应门当户对三个方面。西安外事学院的张茜也在《论<傲慢与偏见>中三种不同的婚姻观》中,分别从莉迪亚和威克姆、夏绿蒂和柯林斯、伊丽莎白和达西三对恋人的婚姻进行分析,表现简•奥斯丁认为婚姻与爱情有着水乳交融的关系,而且金钱在婚姻中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对于两部作品的对比研究方面,贵州财经学院的王惠丽在其论文《试析<傲慢与偏见>与<简•爱>中的婚姻观》中说,在《傲慢与偏见》中,婚姻在大多数人看来是一种金钱的交易,利益的结合,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婚姻也是女性对于平等、独立的婚姻的要求尚处于一个萌芽的状态。而《简•爱》中女性有了自己对于婚姻自由平等的宣言,召唤着女性不能用谋爱来谋生,女性的婚姻观开始趋于成熟。福建省教育学院外语系的刘雅倩在《心灵走向解放的旅程——<傲慢与偏见>与<简•爱>中女性不同性格形象的比较》中,在对女性美好形象认识的角度上、从美好性格形象对美好命运的推动上以及叙事手法上三个方面进行了比较。论文网
虽然业界关于两部作品的研究已有很多,但是有许多研究都是侧重在某一方面,比如关于《傲慢与偏见》的研究更多的侧重于其婚姻观上和伊丽莎白的女性形象上;对于《简•爱》结局的解读还存在一些争议,有人认为简•爱的回归更加深刻的体现了她的女性意识,也有人认为,以罗彻斯特残疾为基础的回归,显示出一种女权只能建立在男性残缺的基础上,是一种对女性意识的削弱。另外,业界对于两者的比较研究还不是那么全面,还有许多值得深入的领域。
本文意在学习各位专家、学者的文章并反复阅读文本的基础上拟对《简•爱》与《傲慢与偏见》中的女性意识做一番较为客观的比较,力图写出一些新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