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不相关论认为,企业发生的社会责任成本大小与由此引起的收益大小之间存在不确定关系。相关实证研究结果如下:
麦克威廉姆和西格尔(Mc William & Siegel,2000)用一种回归模型检验了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采用DSI400(又称KLD)作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用企业1991-1996年年度价值的平均值作为对财务绩效的评价,发现二者并无联系[26]。
苏布罗托和哈迪(Subroto & Hadi,2003)在对印度尼西亚的企业进行了实证研究后同样发现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财务绩效之间没有关系[27]。
2.3 利益相关者理论
1 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产生与发展
现有研究资料显示,利益相关者思想最早出现于1927年通用电气公司一位经理的就职演讲中,他提出,公司的经理不仅要保护股东的利益,而企业也有义务保护员工、顾客和广大公众在公司中的利益。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 Theory)则是在20世纪60年代逐步发展起来的,在其随后的研究过程中,怎样界定利益相关者成为了一个关键问题。因为在没有弄清楚利益相关者包含哪些方面的情况下,而用利益相关者理论来指导实践是很有问题的(多纳德逊、邓飞,2001)[28]。1963年,斯坦福研究所(Stanford Research Institute)将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定义为:没有他们的存在及支持,企业组织将不复存在的群体。其后,不同学者从伦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来研究利益相关者理论,因而得出了对“利益相关者”概念的不同理解。米切尔和伍德(Mitchell & Wood,1997)总结了自1963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前后30多年的时间里西方学者对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研究,得出了27种对利益相关者的定义[29]。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如下几种定义:
弗里曼(Freeman,1983)将利益相关者定义为能够影响组织目标的实现,或者受组织实现其目标过程影响的人。科奈尔、夏皮罗(Cornell & Shapiro,1987)则认为利益相关者是那些与企业有契约关系的要求权人(Claimants)。卡罗(Carroll,1989)提出利益相关者是在公司中下了一种或多种赌注的人,他们能够以所有权或法律的名义对公司资产或财产行使收益和(法律和道德上的)权利。黑尔、琼斯(Hill & Jones,1992)认为利益相关者是那些对企业有合法要求权的团体,他们通过一个交换关系的存在而建立起联系:即他们向企业提供关键性资源,以换取个人利益目标的满足。克拉克森(Clarkson,1995)指出利益相关者是对一个企业及其活动拥有索取权、所有权和利益要求的人。源:自~751-·论`文'网·www.751com.cn/
由此可见,对于利益相关者的定义,不同的学者看法不一,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
2 利益相关者的分类
20世纪80年代,西方学者普遍认识到,仅仅只是给出利益相关者的定义是不够的,因为定义还无法完全把握利益相关者的特性,由此兴起了对企业利益相关者分类的高潮。纵观前人的研究可以发现,利益相关者分类中最有代表性的分类方法有两种,分别是:多维细分法和米切尔评分法。
1、多维细分法
多维细分法的主要思想是通过提出不同的特征维度,然后从一个或多个特征维度入手,对利益相关者进行思辨分析来得出对利益相关者的分类。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包括以下几种。
(1)弗里曼(Freeman,1984)从所有权(ownership)、经济依赖性(economic dependence)和社会利益(social interest)这三个不同的角度对利益相关者进行了分类[30]。所有权角度的利益相关者包括:持股经理人、持股董事、其他持股人;经济依赖性角度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取薪酬的经理人、债权人、内部服务机构、员工、消费者、供应商、竞争者、地方社区、管理机构;社会利益角度的利益相关者包括:特殊群体、政府领导和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