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阁的发展洪武十三年,明太祖以谋反罪诛左丞相胡惟庸,断然废除中书省,并严令禁止复设丞相, 彻底断送了活跃在中国历史上一千五百多年的宰相制度。 废丞相后,朱元璋“仿周制”置四辅官,但由于被任命为四辅官的多为乡间老儒,从政经历和经验皆不足。洪武十五年,明太祖又“仿宋制”置殿阁大学士。即使由于需要而设置了四辅官和殿阁大学士,也只令他们“侍左右,备顾问,不得平章国事”[1]。最初,朱元璋只是使用翰林院的学士、检讨以及举荐的诸科人才来帮助皇帝阅看章奏和执行封驳的工作,并且草拟处理意见也是根据皇帝的意图等。即使四辅官和殿阁大学士没有实权,但事实上却为后来明成祖调整中枢体制提供了“祖制”依据,为内阁的产生开了先河。到明成祖时期,内阁制度有了飞跃性地发展,大学士的职权也丰富了起来。朱棣在篡位胜利之后,由于自己的功臣中缺乏治国的贤能之才,而有名望的能士如方孝孺等又拒不合作。便在全国范围内挑选年轻具有才能的士人进入内阁,赋予他们很多重要的权利,在重大的国家事务中均听取他们的意见,并且逐渐让他们参与到核心机密的国家事务中来。内阁作为一种建制, 开始出现。 不过这时内阁还没有自己的禁直机构, 地位上也远远不如751部。到了洪熙、宣德以后,内阁地位迅速提高,其制度逐步形成。内阁既可以替皇帝起草诏令,还具有了批答奏章的票拟权利。正统以后,首辅的出现是内阁制度的最大变化。在永乐至景泰的年间,尚未有首辅这一说法,不过阁臣的地位排列确实有一定的先后顺序,而最早出现首辅这一字眼的是天顺时期的李贤。出现首辅之后,阁臣彼此间的权力和地位的差异立刻显现出来了。以往,票拟均是由众阁臣集体商议才得出意见,现在是由首辅一人专掌,次辅们没有提供意见的机会。由此可见, 在明朝内阁制度逐渐发展的过程中, 具有参与机务的职责, 设置首辅,拥有票拟权是几个重要的节点,并最终成为明朝皇权的一个重要辅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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