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西方叙事学理论又颠覆了传统叙事,关于叙事学的定义,当代学者胡亚敏是这样表述的:“叙事学是对叙事文的一种共时、系统的形式研究,它探讨的范围是叙事文的叙述方式、结构模式和阅读类型,它的意义在于为科学地认识叙事文提供理论框架。”[3](p17)现代叙事学的源头可以追溯到西方经典理论的奠基者亚里士多德及其著作《诗学》,从亚里士多德开始到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其间有关叙事学的研究尚未带有艺术本体论的意义,直到六十年代后期结构主义叙事学的崛起才有所改变。叙事学与现代语言学,尤其是与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的语言学理论、俄国形式主义、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接受美学、众小说理论等有诸多渊源。叙事学发源于俄国,亦成形于俄国。俄国民俗学家弗拉基米尔·普洛普在1928年出版的《民间故事的形态学》一书中概括出俄国民间故事的31个恒定功能和7个行为层面,这部作品是叙事学得以形成的奠基石。法国结构主义理论家列维·斯特劳斯专注于对神话结构的研究,他的这一具有先导性的举动开启了法国叙事学研究。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与接受美学在一定程度上又丰富发展了叙事学理论,而众多的小说理论又为其提供了可借鉴的成果。
叙事学作为一门新兴的独立学科门类,其萌起发展的历史并不算久。“叙事学”这一术语的正式诞生要归于茨维坦·托多罗夫的开创。茨维坦·托多罗夫主要对叙事文本展开研究,但这种用结构主义“科学”的眼光解读文学作品的行为,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术语加以定义,于是在1969年《<十日谈>语法》一书中,托多罗夫首创性地提出了“叙事学”这一术语。他将“叙事学”视为对“叙述的本质和叙述分析的几条原则,提出几点一般性的结论”。 [4](p244) 从这种观点着眼,叙事学研究的对象便是叙事文本中所包括的叙事表现、本质等普遍性特征,而叙事的媒介并不在这考虑的范围内,重点主要是围绕在叙事时间、叙事体态、叙事语式等几个方面。法国著名思想家罗兰·巴特从符号学的角度出发,为叙事作品的探究打下了基础。另一个对“叙事学”较有权威的定义出于法国学者热拉尔·热奈特,此定义关注到各具禀性的多样化大众媒体的存在,热奈特排除了影视等部门,将叙事学的研究范围仅圈定在叙事文学上。20世纪80年代,西方马克思主义学派在研究叙事文学时有所转变,他们在基于文学的社会文化背景前提下,开始从意识形态角度着手研究。到了90年代,小规模的叙事学开始复兴。在融合解构主义、女性主义、电影理论、精神分析学、计算机科学以及许多其他的理论和方法后,叙事学打开了研究的新局面,形成了所谓的“新叙事学”。
二、中国叙事学狂欢的前奏:叙事学的译介
西方叙事学理论最初产生于法国,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开始便迅速发展并波及到世界各国。由于中西方在社会背景和文化欲求方面的不同,当西方的叙事学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走向低谷时,却在中国境内引起了热烈的反响。这一现象与当时中国的社会时代背景、文学语境等有很大的关系。八十年代“人的重新发现”,中国文学主体意识开始觉醒,从而又唤醒了文学的本体意识。在这种文学语境下,中国的文艺理论界选择了叙事学理论,与此同时并打破了“工具论”和“反映论”的文学观念,“新时期文学最重要的、最具全局性和普遍意义的观念变革是……符号的转换,从非文学性转向文学性的转换,文学正是在这一观念步步深入人心的过程中,才走向自己的辉煌时代。”[5]这是有关中国文学观念、文化选择意识、思想、人格的全方位的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