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孙宝英的人性它是在无知中逐渐步入沉沦的。当初孙宝英是带着孩子在老家农村生活的,虽然在老家的生活不见得富裕,但最起码自给自足还是可以的,后来为了能跟丈夫相守在一起,她选择来到了矿上,宁愿跟李云中租一间原来是牲口呆的房子住,过着苦日子。这样一个为家庭,为丈夫做出牺牲的农家妇女,原本是被人们认可的,后来为何却偏偏要当一个受世人唾弃的“破鞋”?这里面存在着两个原因,首先是她的情人田怀金是一方霸主,即使是矿上的领导凡事也都要让他三分,更何况是寄人篱下,毫无战斗力的孙宝英。而且在那种寂寞无聊的矿区生活中,婚外情也实在是再平常不过的事,这种世俗的默认,生活的无奈,都在迫使着孙宝英不得不向恶势力代表田怀金低头。其次就是田怀金欣赏她的美。刘庆邦笔下的乡村女子通常给人柔弱,温顺的印象,她们是田园牧歌的吹奏者,是无数人心中对乡土向往和眷恋的对象,孙宝英就是其中一位典型的人物代表,她来自农村,淳朴,长得又漂亮,到了矿区这种极度缺女人,生活在男人性饥渴的生存坏境里,被人看上是绝对有可能的。孙宝英极具魅力这一点从后来王承坤恋上她也得到了有力的证实。在看取女人的问题上,这句话也可以改成外来的和尚发现美。道理是一样的,农村的女人走出去了,走到矿山或城市去了,她的美才有可能被发现,被欣赏。[2](P10)当传统意义上的乡土不可避免地受到外来人事和观念的影响时,孙宝英这样的农村妇女狭隘枯燥的生活空间就会被打开,对爱情,金钱等的观念会和以前有所不同。潜意识里她要蠢蠢欲动,不愿再屈服于传统观念的钳制和摆布。农村女人的美,大都是外面的男人发现的,有一句话,说是外来的和尚会念经。既然自己的丈夫不能欣赏到自己的美,也无法理解自己的需求,那么面对一个能够体现自身价值的机会,人性的本性需求在驱使着她接受田怀金。
人性总有着脆弱的一面,就是当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却始终会一而再再而三地犯此类的错。因为人不能强有力的控制住自己的欲望,抵制住外来的诱惑,从而一步步地沦陷下去。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虽然自己的丑事已经被丈夫李云中发现,并保证要悔改的同时,孙宝英还是跟田怀金有着联系,继续着她那爱情与伦理的背叛戏码。她显然已经沉迷在这场婚外情游戏中,迷失了自己。大部分留守农村的女性保持了人性的美满,而入城或进入像这样城乡结合部式的矿区的女性呢,离开她们熟悉的环境,被身边各种欲望所诱惑,很容易解除来自道德的限制。有人曾说过,如果当代物欲是滚滚而来的洪水的话,那么道德传统是一捧掩堵溃口的黄土。不难想象孙宝英肯定在灵与肉之间煎熬与挣扎过,可自己还是在自欺的谎言中一步步沉沦。在刘庆邦的诸多的小说中出现过“兴啥啥不丑”,这五个字的背后是物质文明对人的传统文明的层层挤压,有很多女性,本是农村来的朴实的矿工家属,却一个个在物欲面前败下阵来,小说中刘庆邦没有写出孙宝英被金钱腐蚀的全过程,但字里行间透露了她沉沦的现实诱惑。田怀金有权有势,却又通情达理,有着伪善的外表,孙宝英便在无知—感恩—献身中,走向沉沦。
其次,孙宝英的本性在某种程度上被唤醒,这是以她丈夫的惨死为代价。对孙宝英而言,物欲与情欲相互交织,层层制约,构成了一张巨网,她就在此间苦苦挣扎,无从逃离。这种畸形的错误行为最终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孙宝英的天塌了,丈夫李云中含恨惨死于矿井中。虽然她背叛了她的丈夫,可骨子里最深的那一条道德底线始终在坚守着。她自始至终都没离开过她的丈夫,也始终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到后来被丈夫李云中发现自己的奸情,她懊悔,跪地求宽恕,极力地挽救自己的婚姻,怎么都不愿意离婚。因为丈夫李云中在她的眼里并非只是简单意义上的生活伴侣,“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种根深蒂固的思想始终在中国女性的血液里流淌着,即使是当代的知识女性也大都认同这一点,更何况是乡村女子孙宝英。所以李云中不仅是她的丈夫,更是她的天,是她生活的中心点,虽然偶尔会偏离这个中心,做一些出格的事,但她的磁场永远属于这块“磁铁”。而且她认为在这件事情上,犯错的不是丈夫李云中,而是自己,她爱这个家,也在乎这个家,不愿就此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