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加莎在她的作品中塑造了形形色色的犯罪形象,每个人的罪动机也不尽相同,有贪图金钱,谋财害命的——《无尽长夜》、《葬礼之后》、《尼罗河谋杀案》、《艳阳下的谋杀案》、《校园疑云》等,有为了爱情的——《死灰复燃》、《啤酒谋杀案》,有因为心理变态而诱发犯罪的——《畸形屋》、《杀人不难》、《美索不达米亚谋杀案》、《沉睡的谋杀案》,有为了复仇的——《东方快车谋杀案》等等。在这一系列的作品中,阿加莎始终贯穿的的理念是罪恶是人的本性是天生的,是由人身上深藏的邪念引起的。例如她在《畸形屋》中塑造的小杀手形象乔瑟芬,她只有13岁却是一个“冷血杀手”,她生活在一个大家庭中,却并不幸福。爷爷主掌大家庭,对于女儿的生活父母并不给予关心,哥哥姐姐没有给过她关系,其他亲戚也是各忙各的。而且由于她相貌丑陋,性格怪异孤僻使她从小就不讨人喜欢。这样的生活状态使她养成了自己的怪癖——喜欢偷听别人说话偷窥别人的生活。但是对于孩子这样的怪异行径,家人的解决方法就是视而不见,放任不管,任其扭曲地成长。终于有一天,当内心的阴暗积累到一定程度是,她终于爆发了,她杀了她的爷爷,然后又杀了他们家厨娘。她的理由非常简单,甚至在一定意义上单纯的可怕:“爷爷不让我学芭蕾”、“厨娘总是骂我,她罗嗦。”这看似简单而又天真的理由下,实则是隐藏着人类最原始残暴特性与未成熟的天性。源]自[751^`论\文"网·www.751com.cn/
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论认为人性是可以分为三个层面:本我、自我和超我[4],其中“本我”代表的是人类最原始的欲望,只凭感觉支配。“自我”则是在“本我”与外界现实冲突之时,用初期教化而形成的理性来进行调和与约束,这样实现对“本我”的控制。而“超我”则具有更层次的意义,它是从“本我”中分离出来,代表的东西并不现实,是道德与良心的象征,这是一个人最终会达到的状态,此时人已经完成从自然人到社会人的转变,他学会了适应社会。阿加莎运用弗洛伊德人格理论揭示了乔瑟芬杀人的真正动机:她一直处于“本我”阶段,“自我”无法控制。在她不成熟的心灵发生异样变化或者拒绝成熟的时候,身边家人并没有给予他关爱,阻止她怪异的行径,反而对其视而不见,漠然处之,并且对她进行无情的嘲笑。这种变化逐渐累计,最后突显成为一种强烈的复仇欲和发泄欲。乔瑟芬偏执地活在自我的世界中,在这个世界中她可以主宰自己,没有冷漠忽视,没有冷嘲热讽,只有她自以为是的优越感。她窥探别人隐私的怪癖使她病态地想知道那些轻视她的人们的隐私,知道他们不曝与阳光下的灰暗的一面是她孩子式的报复的第一步,这种变态的心理与行为弥补了她既受伤又不被重视的内心。与此同时,她还顽强地捍卫着她自我的世界,如果谁要损害她的利益,那她会毫不犹豫地把他干掉。
W.H.奥登在杂文《有罪的牧师》中阐述了一个观点,即人们阅读侦探小说为了排解他们遭受的罪以及满足他们对谋杀者的幻想。阿加莎通过对犯罪者及其犯罪动机的深层次挖掘,使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不自觉地进行人性的自我剖析,她让生活在平凡生活中的人通过阅读文本对人性阴暗面有一个形象的认识,从而能够加深对人性内涵的领悟。
阿加莎作品的思想内涵——朴素的女性主义思想与深刻剖析的人性这两点,使得其不同于传统侦探小说,而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这种魅力是充满个性的。但是其艺术魅力的体现不仅表现在隐藏于文本之下的思想内涵中,还在于作品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