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内研究现状
无论是单个,还是多个供应链成员的供应链协调,大多假设供应链成员企业都是风险中性的,如周良和徐国华(2004)研究了由一个供应商、N个零售商组成的渠道协调机制。通过分析协调后零售商的零售价、订货数量、供应商的批发价,说明供应链的整体效益和协调性提高了。赵泉午等(2004)研究了具有单个供应商和多个零售商构成的易逝品两级供应链,零售价格固定,而市场需求不确定,零售商之间存在数量空间竞争。研究表明,当供应商采用回购契约时,零售商库存竞争存在唯一的纯策略纳什均衡,回购契约可以实现供应链协调,并能在供应商和零售商之间任意分配利润。
在考虑风险态度的情况下,何勇和杨德礼(2004)研究了零售商在风险规避情况下的供应链协作过程,他们只考虑单一成员风险规避情况下的成员决策行为,风险规避是用均值-方差来进行刻画的。索寒生等(2004)研究了一个供应商和一个销售商组成的两阶段供应链协调问题,文章假定销售商是风险规避决策者,证明了收益共享合同可以使供应链达到协调,在销售商的风险规避效应小于某个特定值时,批量折扣合同也可以使得供应链协调。杨德礼和郭琼(2005)研究了供应商和零售商在不同的风险偏好组合下的供应链协作方式,建立了相应的供应链协作模型。文章分析了在信息对称情况下供应链成员企业在不同的风险偏好组合下的协作方式,建立了相应的数学模型,并求得其相应的帕累托最优解,同时指出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基于不同风险偏好组合的供应链协作方式是进一步的研究方向。鲁凯(2007)假设不同的风险偏好个体的效用函数具有不同的规避特性,利用委托代理理论研究了供应商和销售商具有相同的风险偏好和不同风险偏好的情形下供应商对零售商的最优激励机制设计问题。
在以上的综述文献中,主要讨论了考虑零售商风险态度的二级供应链的协调机制研究,然而,对于供应商是风险规避情况下的供应链的协调问题还鲜有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