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沛县卫生系统紧紧围绕全县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相关要求和部署,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核心,以“卫生惠民”为抓手,全面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全县广大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工作正在探索中逐步推进。在此项工作的进展过程中,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收获,但是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各项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法还不够完善,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矛盾和问题。要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必须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为今后稳步推进、更好发展打好基础,使广大农民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
本文通过对沛县盖庄村医疗保险现状的研究,提出相关问题与建议,希望能达到管中窥豹的效果,为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提供参考性意见。
1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大致发展历程
农村医疗保险政策的发展历程主要是指从合作医疗到新型合作医疗的转变与发展。
1.1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农村合作医疗,是中国农村社会通过集体和个人集资,用以为农村居民提供低费的医疗保健服务的一种互助互济制度,它既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中有特色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1]
1.1.1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生
抗日战争时期,当时是以“合作社”的形式举办医药卫生事业,是一种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萌芽。建国初期,资源有限,国家选取了城乡有别的福利提供原则,由于缺少医疗保健,农民采取自发的互助形式来解决医疗问题。在1955年农村合作化高潮阶段,我国农村正式出现了具有互助性质的合作医疗制度。一些地方出现了由农村生产合作社举办的保健站,采取由社员出“保健费”和生产合作公益基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产生了群众集资合作医疗,实行互助共济。
1.1.2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与发展
1959年卫生部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肯定了农村合作医疗的形式,促使其进一步的兴起和发展。1960年中央肯定了合作医疗这一办医形式,并且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农村卫生工作现场会议的报告》,这一制度成为集体医疗保健制度。“文化大革命”时期,新兴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被大力推广。
1.1.3合作医疗制度的衰退
20世纪70年代末期,原有的“一大二公”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形式解体,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渐衰退。1976年以来,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建立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层合作医疗制度逐渐流于形式或自行解体。[2]
1.1.4合作医疗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变
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村医疗保险进行了恢复和发展。原有的合作医疗制度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转变。
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2003)》源`自,751.文;论"文'网[www.751com.cn中提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供给制度。
1.2.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生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
1.2.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