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祖城,厉杰(2011)将企业社会责任归纳为三种类型:公益型、业务型、综合型,实证得出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满意度因参照标准不同而不同,对产品的购买意向也因参照对象不同而不同。
综上所述,由于变量设计的差异和研究样本的不同,学者们对 CSR 与企业绩效的关系的研究未取得一致的结论。这些不一致的研究结论可能表明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不存在或不稳定,也可能部分地源于研究方法与设计的差异、对财务绩效测量方法的不同(ullman,1955;MeGuireetal.,1955)、错误地选择了分析模型从而遗漏了关键变量(Mcwmiamsand Siege,2000),也有可能是忽视了企业所处的社会情境的差异,还有可能概念测量的跨层次性(Cross一level)特征可能是更为重要的因素(石军伟等,2009)。财务绩效的评价是一个组织层次的概念,而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项目层次的概念。已有文献面临的主要困难在于我们追求了两种不同价值定位的“错位格局”。这可能就是企业社会责任与经济绩效之间不存在直接相关性的内在机理。
本文认为以上研究还存在以下不足:(1)企业社会责任是通过影响利益相关者行为从而影响财务绩效的。根据期望理论,只有当利益相关者所感知的企业社会责任超过期望值时,他们才会正向评价企业社会责任行为。而大多数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并不容易被利益相关者感知,因此这些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对财务绩效的影响微乎其微。(2)大部分研究并没有将企业社会责任分层考虑,根据需求层次理论,只有当企业履行了其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及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之后,履行更高层次的社会责任及慈善责任和伦理责任时才能得到利益相关者的认同,进而产生溢价。因此,本文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经济责任和慈善责任,分别考虑其与财务绩效的关系。由于玉树地震企业捐赠易被利益相关者感知,因此本文以玉树地震捐赠企业为样本。 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的研究文献综述(3):http://www.751com.cn/wenxian/lunwen_100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