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管理技术研究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我国逐渐有很多城市开始倡导垃圾分类,然而我们看到许多城市的分类垃圾桶形同虚设,垃圾分类工作举步文艰。张志,贺晶莹,侯晓辉(2014)指出,当前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垃圾分类条件不完善,垃圾减量和资源化低[2]。黄志强(2014)认为垃圾分类工作的难题一方面在于垃圾分类技术标准较模糊、收运体系不完善,一方面则是垃圾分类宣传的时间不够持久、内容不够系统;要解决垃圾分类问题,首先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以终端处置为导向的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标准,推进垃圾收运基础设施建设,其次,要深入持久的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发挥公众的力量[3]。33717
在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过程中,即使采用先进技术从源头控制垃圾产生量,最终仍不可避免会有无法利用的固体废物返还到自然环境中。在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技术上,目前我国主要的几种垃圾处理方法包括填埋、堆肥和焚烧3种方法,王必英(2014)认为这几种主要的垃圾处理方法都存在不足,会造成资源浪费、二次污染等问题[4]。郭鹏飞,张金流(2013)认为,填埋一直是我国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但随着城市生活垃圾的迅速增长,填埋法已经无法满足垃圾处理的需求,并且渗滤液和掩埋气处理不慎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堆肥法只能处理易腐的有机物,而焚烧法的成本高,又缺乏技术支撑,并且还可能会产生二噁英等高毒性有机物,社会认可度并不高[5]。论文网
国际上来看,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垃圾焚烧技术越来越成熟,尤其是日本。近些年,他们的焚烧厂数量减少,而焚烧处理量却逐年增加,可以说是得益于他们对生活垃圾焚烧厂实施的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所以,尽管焚烧法存在成本高、容易排放有毒气体等缺点,但却都是将来可以通过技术改进而解决的问题。目前来看,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相对于其他两种方法而言,在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等方面具有很多优势,仍然是许多城市未来解决垃圾的有效途径。
2 生活垃圾管理手段研究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从根本上讲,是规范与城市生活垃圾相关的人类行为的活动,而管理手段大致有宣传教育、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不同的是,宣传教育是通过唤醒人的道德良知以规范人的行为,法律法规通过惩罚机制,而经济手段则主要是通过价格机制规范人的行为。吴海亮(2012)认为,在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中,政府、企业、公众应当共同参与,并且强调行政、法律和经济三种手段并用[1]。
规章和政策是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重要工具。康概,王学东(2011)认为,解决城市生活垃圾问题首先应当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采用法律的手段,对垃圾的处理行为进行严格的规范[2]。关于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主要的法律,它与城市垃圾管理和污染控制关系尤其密切。在这部法律之下,所有的行政机构和部门的规章都必须服从这部法律。近些年,国家政策也强调了垃圾的减量、循环和再生,例如,2008年6月1日起,零售店和超市不再提供免费的塑料购物袋,消费者需要花钱购买。然而,尽管中国已经有了大量的关于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法律和政策上的进步,各地的实施却不同。除去这些法律和规章,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还包括一系列的技术标准。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的污染控制标准在2001年通过,它设定了气体排放的标准,并且提到,鉴于底灰被作为一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那么飞灰应当根据相关标准被作为有害垃圾处理。
梁斯敏,樊建军(2014)指出,城建部门的垄断管理以及投入资金的不足,直接导致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落后,且回收货物的购买价格低又不稳定,无法对个人回收发挥鼓励作用。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应当加快市场化运作,地方政府应当登记非正式的垃圾收集者,将他们有秩序地组织起来,进行管理,提高垃圾收集效率。在管理体制上,应当加强国际交流,向其国家学习成功地生活垃圾管理模式[3]。Xudong Chen,Yong Geng,Tsuyoshi Fujita(2009)研究发现,随着垃圾处理和服务的商业化的进步,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资金变得更加丰富和多样化,包括当地投资即政府和私营企业的投资,以及国际组织的财政援助[4]。其中,私营部门在融资方面有更多经验和灵活性,特别是对那些建设和运营成本昂贵的项目,比如焚烧处理所需的设备就非常昂贵。这些项目是长期投资,通常可以通过特许经营带来稳定回报,通常是通过“建设-经营-转让”的BOT模式。另外,由于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越来越受到关注,许多国际组织在不同层次上提供了资金和技术支持。世界银行等组织近年来资助了很多包括促进垃圾收集以及垃圾填埋场建设等的项目。 生活垃圾管理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http://www.751com.cn/wenxian/lunwen_309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