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的相关问题,学者作了大量研究,归纳起来有以下三个方面:
1.面对日趋严重的包装废弃物污染问题,部分学者从宏观角度考虑,强调了完善国家立法,加强政府监管的重要性,并分析指出了我国立法方面的不足。
陈皆喜(2010)发现我国目前所面临的生活垃圾问题非常严重,而包装废弃物又在其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同时我国仅仅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清洁生产促进法》等相关法律的部分条款中涉及了对于包装物的产生、流通、废弃、回收利用的法律要求,而这些法律法规中并不存在具体量化的数据标准,可行性相当差。他强调,制定对包装废弃物的专门立法,能够有效管制包装产品的整个生产流通回收过程[1]。38078
国外学者White P R(1995)强调仅仅依赖公民自身的环保责任意识,指望企业出于自觉性肩负起社会责任是远远不够的。废弃物分类回收问题困难复杂,任重道远,而只有通过法律强制手段才能在初期阶段有效的改善这一方面[2]。
郭彩凤和徐博(2004)研究分析了我国包装废弃物回收的现状,研究认可了我国包装工业的迅猛发展,同时指出我国日益突出的包装废弃物问题尚未得到解决,我国目前并未建立科学有效的包装废弃物处理回收体系,法律法规亟需完善。他们建议通过国家政府的宏观调控,制定相应规章制度,提高公民及企业的环保责任意识,从而改进我国在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方面的不足[3]。
陈蓁蓁和刘勇(2000)以德国为案例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德国所颁布的法案《避免和利用废旧包装条例》(简称包装条例)经过长期细化扩充,已将所有类型的消费品包装物都囊括了进来。德国的包装条例从两方面着力,它不仅力图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还鼓励使用可再生包装物。同时这一条例也孕育出了新型的第三方废弃物回收企业,有效实现了包装废弃物的科学回收及再利用[4]。
张改梅(2007)对比了欧盟及其成员国在包装废弃物管理方面的经验,研究发现我国现有的内容涉及包装及其废弃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存在两大问题,其一是缺乏明确具体的标准,其二是不符合客观环境,配套机构和设备不健全。我国对于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尚停留在政策宣传层面,缺乏可操作性[5]。论文网
王伟鹏(2004)认为政府应当尽快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包装废弃物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各类技术指标,确定各方需要承担的责任,需要履行的义务。建立鼓励政策,对积极进行废弃物回收的相关企业给予政策支持,经济补偿。向发达国家借鉴成功经验[6]。
2.部分学者则着重研究网商,快递企业方面,从具体的市场环境出发,实际调查并分析了快递包装的现状,企业对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作出的尝试,以及同时面临的种种困难,并给出了不少解决方案。
蔡新华(2014)认为国内快递行业所使用的纸包装箱缺乏统一规格标准也是问题之一,由于国内的纸包装箱生产商缺乏统一的国家标准,只会按照客户的需求进行生产,造成了市场上流通的纸包装箱质量层次不齐,而纸箱质量的差别意着可回收次数的不同,企业不敢冒损坏运输货品,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回收使用质量较差的纸箱,这也阻碍了纸包装箱的回收[7]。
林琪(2014)认为作为快递企业或电子零售商,应该尽可能的使用可降解材料,促进快递包装循环利用。同时可以发散思文,比如可以将快递纸包装设计成可以作为储物盒提供给消费者进行二次使用,或是在快递外包装上粘贴客户信息位置加设封条,以便在不泄露客户信息的情况下进行二次使用。拓展快递包装循环利用是快递行业管理水平的体现,同样也是行业未来发展趋势[8]。 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http://www.751com.cn/wenxian/lunwen_369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