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霖恩(2010)认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最大政策实质就是政府要建立并推行能够确保公民均享基本公共服务的政府财政民生化运作以及由此而来的财政转型。[15]
秦庆武(2005)在研究中提出以下的政策建议:合理划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明确供给主体,优化供给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16]
牟发兵(2005)从二元财政结构的角度出发,分析了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一品两制”问题,认为政府公共财政资源对农村地区投入不足,直接导致了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短缺,农民社会福利权益受损。[17]
金人庆(2006)认为,财政支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从而满足人们的公共产品需求。简而言之,公共财政是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主旨而进行的政府收支活动或财政运行模式,是与市场经济特点和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类型。[18]
陈颂东(2008)分析了中国的分税制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关系。他认为:由于我国上级政府有权决定与下级政府的财政分配办法,为了弥补自己收入份额的下降,省级、地市级政府就层层集中下级财力,县乡政府成了集中的最终目标,县乡财政在一般预算收入份额明显降低。这是导致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的主要原因,因此必须完善当前的分税制。[19]
彭建(2009)认为:为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满足广大农民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需要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形成可持续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持机制。应明确中央与各级地方政府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的职责,加大对各类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力度,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强化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作用,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增强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充分发挥市场与社会的力量,着力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20]
路冬玲(2009)认为我国普遍实行的“市管县”行政管理体制导致省以下地方政府间财政管理体制存在缺陷,每多出一个层级信息失真就会加倍,政府的工作效率就会降低。[21]
周伟(2009)指出正是城乡二元的发展模式,公共服务的提供也采用了城乡有别的模式。城市居民的公共服务通过财政拨款由政府来提供,而农村的公共品财政投入相对较少,主要由农村和农民自行解决。[22]
赵云旗(2010)统计,目前拥有占全国人口 70%以上的县乡组织的财政收入仅占全国财政收入的 20%左右,基层财政困难,无力承担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重任。[23]
郑雅卓(2012)指出,大力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逐步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健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强均等化功能。[24]
谢旭人(2012)主张地方政府建立财力保障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地方和中央政府的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加以明确,建立健全财政体制;健全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 从财政上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5]
刘江(2012)则认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前提是地方财力的均等化,但地方财力均等化并不直接带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要建立起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务供应体制和机制,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供应有效率并且高质量。[26]
冯丽娟(2013)提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深化分税制改革,进一步界定好各级政府的事权,健全各级政府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要建立与完善科学、规范、统一、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要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高公共服务的能力,要推进公共财政逐步覆盖广大农村,不断提高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27] 公共服务均等化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2):http://www.751com.cn/wenxian/lunwen_469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