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聊斋志异》自从为世人所知,研究的人一直络绎不绝。将《聊斋志异》公案小说中的清官的品格素质简要概括为三点:第一,他们具有以仁为本,较强法制观念的办案思想;第二,他们具有机智敏捷,善于推理的办案能力;第三,他们也都具有重视证据,慎思细察的办案作风。在这些清官身上同时也寄予了蒲松龄的清官思想。26285
[毕业论文关键词]清官形象 以仁为本 机智敏捷 慎思细察 清官思想
中国古代公案小说源远流长,自魏晋南北朝正式诞生以来,一直不断发展,不断进步,到清代前期终于登上了艺术的殿堂。而在清代前期众多公案小说中,“头龙”无愧属于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可以说,蒲松龄所著《聊斋志异》中的公案小说达到了我国文言公案类小说的最高峰。《聊斋志异》中有将近500篇的短篇小说,但是在这其中单纯写公案类的就占了近十分之一,如著名的《胭脂》、《席方平》,而涉及到公案因素的小说也有将近十分之一,如《尸变》、《成仙》等。郭沫若曾给《聊斋志异》题词:“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可见,《聊斋志异》中公案小说的深刻性。在这些众多的公案小说中,作者将笔墨着重放在表现清官杰出的才能以及他们与案犯斗智斗勇上面,在这些清官身上,蒲松龄寄托了他的政治思想以及法制意识。而人们则在这些清官身上寄予了无限对公平与正义的憧憬。这些清官形象各异,性格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色,给《聊斋志异》增添了许多色彩。在这些清官身上,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品格素质。我姑且把他们身上所具有的这些品格素质概括为如下几点:第一,他们具有以仁为本,较强法制观念的办案思想;第二,他们具有机智敏捷,善于推理的办案能力;第三,他们也都具有重视证据,慎思细察的办案作风。
一、清官形象
(一)在办案思想上,以仁为本,具有法制观念
首先,蒲松龄是一个儒家思想的坚定追随者。在他的《聊斋志异》公案小说中可发现不少蛛丝马迹尤其是他灌输和影射在这些清官身上的思想。其中,“以仁为本”是贯穿孔子一生的一个思想,也可以说是他众多思想中最为大家所熟知、影响最大的一个,这种思想已经不局限于国内,而是传播到了世界各地,用句时髦的话讲,那就是各国都有他思想的忠实粉丝。在清代,蒲松龄同样也是他思想的拥护者。顾名思义,“仁”即“爱人”,阐述为“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而儒家学派的继承人——孟子把“仁”同“义”联系了起来。他是这样解释“仁”和“义”的:“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 简而言之,儒家学派认为,能够与另一个人相处得融洽和谐,多为别人着想,做事为人为己,即可以称之为“仁”;而在别人有身处困境时伸出援手,即为“义”。在《聊斋志异》中的这些清官身上,我们都可以看到一些影子。
《诗巘》里的周元亮便很好地体现了“以仁为本”的观念。周元亮先生被派到青州当州官,当他审查囚犯的罪行记录,看到吴蜚卿的时候,他发现这件案件证据不足,因此就要求重新审查,他认真查案,最终还给吴蜚卿一个清白,同时也将真正的罪犯绳之以法。正是周先生身上的这种“爱人”的思想,他为民着想,不愿意随便定案,而使得百姓可能蒙受不白之冤。正是他心中的这种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再配上他严谨查案的工作作风,才最终使得案件能够真相大白,让百姓的冤屈得以伸张。从周元亮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一名清官身上所具备的一种美好的思想观念,即“以仁为本”。周元亮可以说是当时许多清官中的一个代表。 论《聊斋志异》公案小说中的清官形象:http://www.751com.cn/wenxue/lunwen_204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