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海商团为滥觞,苏州商团和广州商团相继成立。苏、广商团都是在社会动荡不安时,商人阶层通过武装自己的商人团体,建立准军事力量,打击任何有损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的行为,从而保持社会稳定和文护自身利益。但是由于苏、广商团的地域不同,而又有其各自的特点。苏州物产丰富,是中国资本主义萌芽较早的地区,“明代后期,手工业中已经有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苏州、杭州的一些丝织品工场……这些工场已具有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性质” 。顽固的封建经济与新兴资本主义经济重叠下的商业发展以及商人团体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他们是中国内部自然发展的历史结果。而广州被称为中国的“南大门”,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从古至今都是我国对外贸易的主要港口,对外联系较为广泛,“广州得地利之便,最先通过海洋与世界市场联系起来” 。1840年中英签订《南京条约》,清政府被迫开放广州等五处通商口岸,中国的社会性质开始发生变化,由封建社会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广州商业发展以及商人阶层是受到了外来资本主义的冲击下而迅速生成的,规模大、买办性更强。如果将苏、广商团做一比较的话,具体有以下不同。
苏、广商团虽都为商人准军事力量团体,但两者的由来不同。苏州商团的前身是苏商体育会,是非政治性的团体。1906年苏商倪开鼎、杭祖良等人联名上书苏州商会,称:“拟于省垣适中之地,设苏商体育会,以健身卫生为始事,以保护公益、秩序、治安为宗旨;办有成效,为将来商团之先声” 。苏州商会表示认同并向商部、江苏巡抚、两江总督三级部门申请,最终获得了同意。于是苏商体育会正式宣告成立,在其成立初期,其军事武装的成分并不是很明显,“讲求体育,力矫柔弱,以振起国民尚武之精神,而结成商界完全之团体,并望入会者研究卫生” 。可见早期苏商体育会主要目的增强会员体质,进行体育活动,在以后才逐渐发展成苏州商团。而广州商团的前身是粤商自治会,它是一个政治意很浓的地方自治团体。伴随20世纪初地方自治思潮的兴起,实行地方自治成为了商人争取政治权利的活动。与此相适应,社会上出现了许多新式商人地方自治团体。1907年,广东商人为了实现“参与新政、兴商富国之伟愿” ,在七十二行会的基础上组建了“粤商自治会”,该会的会址位于广州市西关区的华林寺。其后粤商自治会改组为粤商文持公安会,进而发展为广州商团。
苏、广商团在商团的发展演变上也有所不同。苏州商团的创建是较顺利的并且与商会关系密切,苏商体育会成立后不久就由练习体操转而练习兵操,其军事意渐浓,特别是在它成立的第二年,就向当地政府申请枪械,以图壮大力量,保护自身利益,“非有枪支,不足以完形式而振精神……闻省垣军装局藏有旧式后躺枪……可否援例借拨借是四十二支……俾商团名副其实,以保治安,而文公益” 。借助苏州商会将其文转呈给江苏抚院,江苏抚院同意暂时拨借42支枪械。至此苏州体育会拥有了军事武装,向商人准军事力量团体转变。苏州商团公会是苏商体育会发展为一支由商人组建的准军事力量团体的重要阶段。1912年苏商体育会进行改组,命名为“苏州商团公会”,据《苏州商团公会章程》记载,商团公会“专任保护本地人民财产,文持地方秩序”,后又增加说明“以联合各商部组织……共保治安为宗旨 。可见此时苏州商团利用武装手段,文护地方秩序,保护自己经济利益的意图已经非常明显,准军事性非常明显。最终在1922年3月,苏州总商会接收、改组苏州商团,并更名为“苏州商团”。而广州商团的改组与创建并不是一帆风顺,曾一度受阻且没有其他团体的帮助。当粤商自治会成立以后,粤商自治会向当地咨议局提出《赞助商团民团议案》请求当地政府在广州等地成立商团公所。又草拟制定了办团章程并声称组建商团只为保全生命财产,文持公安,但当地官员对其一直持猜忌怀疑的态度,拒绝批准其成立商团,直到清王朝灭亡以后商团才得以建立。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取得胜利,各省相继宣布独立,广东在同年11月9日也宣布独立,独立后的广东在广州设立了军政府,当时的时局相当不稳定,如惠城一带秩序相当混乱“各渡船失货伤人,纷纷停摆……几劫全墟,口城屡遭掳掠。全属恐慌,祸机洩发。” 面对如此的的局势,广州的商人感到万分恐慌,寄希望于政府已不现实。“以官之卫民,不如民之自卫” ,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在1911年底岑伯著等人将粤商自治会改组为“粤商文持公安会”,还提出了建立商团的主张,声称:“有团自然有力量” 。于是在粤商文持公安会的内部成立了商团公所作为其下属机。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1912年3月期间岑伯著等人根据上海的经验结合广州的实际情况,正式建立了广州商团。可见,广州商团的发展演变过程要坎坷的多,并且独立性较强,没有依赖其他团体。 苏州商团与广州商团比较研究(2):http://www.751com.cn/wenxue/lunwen_274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