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机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犯隐私权
各类公共机构是个人信息资源的采集、整理和使用的机构,是个人隐私信息的集散地,同时也是隐私权侵犯者的头号目标,因此各类公共机构对于保护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些个人隐私信息一旦被他人使用,便会对其所侵犯隐私权的对象产生难以弥补的伤害。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公共机构的职员常常利用职务的便利,获取、制作、记录并保存大量的私人信息,为了谋图个人的利益,向第三方提供或售卖私人信息,其中包含诸多涉及个人隐私方面的资料,严重地干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
2008年5月,中国保险报报道了汇丰银行泄密案。汇丰银行的职员为了个人的经济利益,把银行客户商业交往的信息和个人信息材料出售给其他商家,后来在他人的有意操控之下,致使汇丰银行将近16万名客户的资料被泄露,这不仅严重地侵犯了汇丰银行客户的个人隐私权,而且给这些商户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由此可见,公共机构人员滥用职权泄露他人信息,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已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它不仅危害了公共机构的信誉,更主要的是个人信息被泄露,个人隐私权被侵犯。个人隐私权一旦被侵犯,会给当事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二)服务商侵犯隐私权
各种服务行业的服务商搜集、保存客户的信息资料,以多种形式为客户提供服务,为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便利,但客户的信息也面临被泄密的危险。对于服务商来说,对于服务对象的各种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工作,是服务商应尽的职责,而现实生活中却常常有一些服务商因工作漏洞或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出售客户资料获取非法利益,导致客户个人的信息被泄露,隐私权被侵犯。
深圳一家移动电话公司为方便客户,向客户提供网上查阅账单的服务,并要求客户在登陆服务系统时,输入个人账号密码,以达到服务的目的。但是当这名客户通过这项服务查询本人的账户数据时,发现他即便是注销该系统及离线,但别人仍然可以通过浏览器的记录功能,查阅到此前所浏览的网页。后来通过相关人员的调查发现,移动公司提供的服务系统存在安全漏洞,该公司客户的个人信息将面临被他人查阅的危险,尤其是当客户使用设于公共场合的计算机来查阅账单时,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更大,这种情况将会对其服务的对象造成很大的的损失。
与此类似的服务商泄露个人信息,侵犯隐私权的现象还有,数家网站在BBS上公开出售各级政府官员的信息、非法出售1亿多股民的信息,中国同学录网站的近9000万个私人信息资料被优酷UCLOO的网站获得并公开出售等,此类现象可谓是不一而足。所有这些现象,因为服务商的无意或刻意为之,无不严重地侵犯了客户的隐私权。
(三)网民利用网络侵犯隐私权
互联网的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的便利,同时也使个人隐私信息变得透明化,使人们的隐私权面临严重的侵权问题。网络具有极强的互动性,人们的隐私权一旦在网络中被侵犯,也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目前,网民通过互联网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形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网民擅自在网上公布他人隐私。这是一种未经隐私主体许可擅自通过互联网以微博、电子邮件的形式将隐私主体的隐私公诸于众的方式传播他人隐私,或通过网上聊天的方式非法将他人隐私曝光的行为。2008年1月28日出现的疑似张柏芝、钟欣桐等艺人的“艳照”风波,给张柏芝等人的家庭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新媒体环境下的隐私权与保护研究(2):http://www.751com.cn/xinwen/lunwen_11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