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媒体时代的手机电影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传统胶片电影逐渐淡出人们视野,数字电影则是逐渐与新的东西不断结合,有了更广大的发展空间。手机电影,是技术革命带来的新的发展渠道:手持媒体、移动通信终端与影视艺术的结合。
(一)手机电影的定义
通过对已有的文献资料的研究和总结,在探讨“手机电影”的定义时,有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是:传统电影转换成合适的格式通过USB数据线从计算机上传输或通过网络下载到手机媒体上观看。在这种观点中,手机电影可以是指用于手机观看的传统电影。
第二种观点是黄建新在06年宣读的《西安宣言》中所倡导的:“但凡为手机载体而作,时长在十分钟之内的电影作品,都定义为手机电影。” “手机电影”指为手机载体“量体裁衣”制作的数字短片。
第三种观点以陈廖宇为代表,认为用手机拍摄、制作并且剪辑、上传最后下载到手机上观看的微型短片。在这种观点支撑下,手机电影适合于智能机更新换代、手机功能日益健全的当代社会,但是另一方面,手机的视音频剪辑软件的不足,以及制作者个人审美局限,限制手机电影的发展。
综合手机电影的以上三种说法,可以看出研究手机电影需要兼顾电影艺术与手机媒体的特性——富有艺术性的影视作品、蒙太奇组接或真实记录、手持移动网络通信、移动便携的媒体终端。笔者认为:第一种解释有些牵强,第三种解释则过于强调手机在拍摄过程中的作用,第二种定义在拍摄手段上有所放宽,在拍摄目的上又有所固定。站在自身所学角度笔者比较支持第二种定义。本文则是针对第二种定义进行的相关探讨。
(二)新媒体时代的手机电影
随着传播领域内技术的不断革新,人类进入了信息广泛、快速传播的新媒体时代。新媒体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对于传统媒体——报纸、广播、电视来说,互联网无疑是新媒体。在1998年的5月份,互联网被称为“第四媒体”,此后,传播学者们又提出了 “第五媒体”的概念:是指除传统三大媒体以及互联网以外的手机等信息传播媒介。
在新媒体时代,手机电影成为一种全新的电影艺术形式呈现在人们面前。手机电影起源于美国和欧洲,时至今日,手机电影在美国已然形成规模庞大的产业链。在戛纳的国际电影节上,欧洲国家的“手机电影”可谓是备受注目:2004年英国的“手机电影”销售盈利甚至达到1.9亿美元,这是很大一笔数字,比2004年中国电影的总票房还高出不少。亚洲的“手机电影”源起在日本和印度,2004年12月,印度的手机电影《为我停驻》基于GSM技术,采用高速无线传输供观众在线观看。
中国的手机电影,自2005年手机电影元年以来,被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所看好。当年6月,国内一些老、中、青电影人宣布拍摄10部,长度3到5分钟的手机电影。7月,推出了由8部独立的影片组成、每部3分钟的手机电影《聚焦这一刻》。10月,陈廖宇用手机进行拍摄和剪辑并且通过手机播放的电影《苹果》播出。而中国国际手机短片年度盛典自2006年至2009年举办三届,皆有不少优秀作品获奖。从关键字搜索知网论文的相关文献来看,关于国内手机电影的理论研究,从2005年到2009年研究比较多,2010年至今呈现衰减趋势。
二、手机电影的发展机遇
在新媒体时代,手机电影迎来了自身独特的发展机遇,主要有:手机电影的发展基础——电子技术的发展;手机电影的发展空间——电影业和手机通讯业的联合发展;以及手机电影的发展背景——受众需求。 新媒体时代手机电影的机遇与困境探究(2):http://www.751com.cn/xinwen/lunwen_17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