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政府监督职能,主动掌握局势
对大多数地方政府来说,网络突发事件虽然是小概率事件,但是一旦事件发生,如何正确引导群众舆论,做好群众工作,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应急和引导机制。在网络突发事件报道中,强化对突发事件的权威报道和快速反应能力,努力做到先声夺人,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发挥引导网上舆论的主渠道作用。不怕网民知道,而怕网民不是通过权威媒体知道。
另外,做好网上群众工作,一定要及时把正面、准确的声音放大,及时引导舆论,而不能躲躲闪闪。人民网自开设“强国论坛”以来,不断邀请各界知名人士进行访谈,并通过时评等方式解读国家政策,现在“强国论坛”和“强国社区”吸引了众多高层次网民,起到了很好的舆论监督引导作用。
(二)完善互联网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环境
网络舆论监督使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了完全的伸展与表现。但是,就如同我们不能因为网络监督的缺陷就摒弃它一样,我们也不能因为这暂时的小小胜利而认为网络监督是万能的。网络舆论监督“热”的背后,也是网络相关法律法规缺失的尴尬。我国目前的法律机制并不能满足网络舆论监督的需要,无论是在规范网络舆论监督行为、防止其走入误区,还是在法院依法审判网络侵权诉讼方面,舆论监督都迫切需要完善法律法规。但在网络舆论监督的道路上,我们必须积极寻求法律的有效支持,要用现代法治社会的通则来规范网络,并参与网络发展的进程。
“从1994年开始,我国相继出台规范网络舆论的法规,例如《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但与千变万化的网络环境相比,网络立法仍然显得非常滞后。” 因此,如果要改变网络舆论监督给人们带来的负面效应,就必须制定一部切实可行的舆论监督法来使监督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使网络舆论监督失实、侵权等现象得到充分地遏制。
(三)与传统监督方式相结合,优势互补
网络为普通民众提供了一个信息交流的共享平台,同时,网络信息传播的及时与快捷也为网络舆论监督提供了一个便利的条件,使之逐渐成为舆论监督的重要力量。但网络舆论监督只是舆论监督的一部分,由于网络“把关人”的缺失,使得网络监督的公信力欠缺,而传统舆论监督在人们心目中的权威性是毋庸置疑的。而且,网络舆论只有监督权,没有裁决权,只有与传统媒体监督、司法监督等监督方式彼此互动,各取所长,才能实现完整的监督。就拿“局长日记门”事件来说,光有网络舆论监督的推动,是不足以完全解决事情的。要有传统媒体的引导和司法监督部门最终的判决,三者配合,才能使腐败官员得到应有的惩戒,网络舆论监督才算是达到了监督的最终目的。
(四)提高网民自律意识
网络舆论监督与网络暴力常常只有一步之遥。网络的交互性使媒体与受众的传播关系转变为双向或多向互动的传播关系,网民不仅仅只是信息的接收者,还是信息的传播者,是网络舆论监督的主体,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关系着网络新闻的真假、网络舆论监督质量的高低,关系到舆论监督的成效。网民只有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才能从本质上提高网络监督的效力。另外,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是违法行为,重者可构成犯罪。提高网民的自律意识,这是个公德问题,也是个法律问题。因此,网民需要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要在行使自身监督权的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重他人权利。 中国网络舆论监督问题论文+现状+社会功能(6):http://www.751com.cn/xinwen/lunwen_9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