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格的发展
人格是一个人区别于他人的符号,指一个人与社会环境相互作用表现出的一种独特的行为模式、思想模式和情绪反应的特征。社会化过程说到底就是人格的形成过程,人格的形成在儿童时期尤为关键。在心理学中,“个性”指的就是人格,而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对人格的形成起着重要的塑造作用,决定了人的个性特点。
对于留守儿童来说,其生活在文化水平较为落后的农村,处在父母不能够亲自教养的环境中,所接受的正规教育也不能充分开展素质教育、因材施教,他们虽有更强的独立意识和独自生活的能力,但是性格往往得不到健全的发展。
电视媒体则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留守儿童性格的“缺陷”,原本因为缺乏完整家庭结构而消极懦弱的留守儿童,通过接触电视开拓视野,可建立自信心;电视中人与人的交往与合作,为留守儿童在现实中与他人的交往提供了示范;电视中展现的美好生活图景,有利于留守儿童暂时忘却烦恼,形成活泼快乐的性格和乐观向上的态度;电视中对主流文化的提倡,可以教会留守儿童文明行事,礼貌待人。总之,电视媒体促进了留守儿童人格的健全发展,为他们将来成为一个文明的社会人做出很大贡献。
三、电视媒体对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化的消极影响
电视媒体对留守儿童的社会化发挥着显而易见的积极影响,但由于电视行业的商业运作,部分电视媒体将广告市场和收视率看做黄金法则,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偏向于经济效益,忽视了对社会公义的文护。为了获得更高的收视率、赢取更多的广告赞助,许多电视节目一迎合大众的低俗趣,产生大量负面信息,一些暴力镜头、性画面,很容易被留守儿童模仿。同时,一些有经济实力的广告主将广告市场垄断,铺天盖地的恶俗广告和隐藏着不良风气的广告对留守儿童产生负面影响。而电视风貌和真实生活的迥异,也使留守儿童产生心理落差,留守儿童沉溺于电视,更会不知不觉降低思文能力和交往能力。由此产生了一系列消极影响,总结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暴力行为的模仿
大众媒体运用先进的传播技术和产业化手段,以社会上一般大众为对象所传递的暴力信息,称之为传媒暴力。这里的暴力包括语言暴力和行为暴力,前者如辱骂、吵架、恐吓等,后者如打架、斗殴、绑架、屠杀、限制他人自由等。著名学者卜卫曾对全国城市中的3349名10至15岁的少年儿童进行过调查,发现经常看暴力影片的少年儿童在性格上具有攻击力。美国也有学者曾做过一个长达10年的暴力影视调查,从小学三年级学生中选出的调查对象在10年前看暴力影片的频率与10年后的侵犯性行为明显相关。 由此可以看出,暴力影片对少年儿童的暴力行为有很强的示范作用。而对于留守儿童来说,也是一样的道理。
目前中国电视中出现的暴力镜头频率很高,在动画片、武侠剧、神话剧中语言暴力和行为暴力的镜头数不胜数,远远高于现实生活中的比例,更为甚者,搏斗在电视中常常被美化, 被描绘为英雄见义勇为、侠肝义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必备功底,因而留守儿童容易把暴力当成理所当然的处理问题的方式,进而“照搬”到现实中。在电视暴力这种不良环境的熏染下,许多留守儿童之间常常以爆粗口的方式对话,不知不觉上演着语言暴力,而失足的留守儿童中,其暴力犯罪、激情犯罪的很多手段都是从电视媒体上模仿来的。 电视媒体对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化的影响(4):http://www.751com.cn/xinwen/lunwen_97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