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在注册之时,就意着它必须对公众公开透明,并接受公共监督。所有募集到的资源(包括钱、物及志愿人员)都必须花销在慈善活动中,如果用作其他用途就是不合法的,慈善组织的管理人员也不得使用募捐资金或物品。
加拿大法律还规定,慈善组织必须建立在加拿大领土上,并在加拿大设置办事处;慈善组织在加拿大境内的某些技术援助不得在国外进行,都是为了防止慈善组织泄露高端技术机密,或由于举行的活动不当引发的各种外交争端,同时避免损失纳税人的利益;在加拿大注册的慈善组织不得把募集到的捐赠财产转移到国外;加拿大公民向国外慈善组织捐款不享受税收减免,等等。
3、英国
1601年伊丽莎白一世女王颁布了被认为是世界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慈善法》。在1891年的帕姆塞尔判案中,英国上议院已经明确了慈善的4个目的:弘扬宗教,消除贫困,发展教育,法院认可的其他公共福利,如医疗保健等。《2006年慈善法案》规定:慈善组织的目的必须是公共利益。英国还设有慈善法庭,负责审理有关慈善的案件。
慈善法规要求慈善组织的活动都必须是义务的,不仅慈善组织不能谋取慈善活动中的利益,慈善组织的管理人员也不得接受任何付款。此外还有规定是,慈善组织不得与政府组织有任何瓜葛,不得从事任何与慈善无关的活动。毕业论文
英国对慈善的受益人也有严格的规定,不是说任何人都是可以接受捐赠的,英国判例有个“慈善受益人的就近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最初慈善受益人不再有资格获得捐赠或已经死亡,那么他相近的有相似条件的人可以继续接受捐赠。
(三)研究综述
与国外慈善事业现实状况的比较说明,我国的慈善事业发展与社会的发展需要还有很大的差距,远远落后于以美国为代表的国际慈善事业的发展水平,寻求我国慈善事业各方面的问题,探讨问题对应的对策,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慈善事业虽然起步较晚,但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社会各界的齐心协力下,中国慈善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慈善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经济力量和社会力量。但是,从我国慈善事业与国外慈善事业的对比中不难发现,中国的慈善事业仍然处于发展阶段,无论是在全社会慈善意识培养、慈善理论研究、慈善法规政策制定、慈善主体培育发展、慈善事业监管、慈善组织内部治理等需要创新和发展的方面还很有很多欠缺,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民政部门应当积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提高社会慈善意识,加强实践工作的探索,完善慈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我国慈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慈善事业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2):http://www.751com.cn/yanjiu/lunwen_161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