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国外研究现状
Jane Gross《A bitter-sweet season :Caring for our aging parents and ourselves 》 中认为,老年公寓的建设采取多渠道集资、商品化微利经营的办法.老年公寓种类较多,名称也各不相同,概括起来可分为普通型老年公寓、养老院型老年公寓和医护型老年公寓三种。住这种公寓的老年人,仍是自己做饭吃,但做饭所需粮、菜、酱、油等,通知公寓管理中心,管理中心就派人代买送上门,免去了采购物品的劳累。四是医护规定。公寓的医护人员定期上门作保健,小病随时上门医疗,大病及时送医院。
罗斯(Rose)在其对“社会多元主义” 的探讨中也提到社会的福利也来源于三方面:家庭(household)、市场(market)和国家(state)。他认为,要将政府握有的权力进行重新分配,将社会福利市场化,最主要的道路是“民营化”。“民营化”也称“私营化”,是指政府将社会福利的供给,完全或全部转移到民营部门,同时引入市场经营规则,以价格技能调节供给需要,以分配并利用服务的资源。3772
(二) 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对已有养老的研究中,养老模式的研究占了很大一部分。而对民办养老机构的研究还为数不多。 姜向群 认为机构内养老人数的增加,是人们一种现实选择,并预示了未来的发展趋势。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老年人定期或不定期选择住在养老机构养老。社会化养老是一种区别于家庭养老、政府养老的养老方式,包括到社会化的机构养老。社会养老是一种区别于家庭养老、政府养老的养老方式,包括社会化的机构养老。也有学者从个人和政府方面探讨了民办机构养老兴起的原因,一方面是老年人和赡养人的养老观念和消费能力,另一方面是政府的能力和责任,并指出机构养老是于居家养老截然不同的养老过程,但终归目的还是为了保障和提高老年的生活质量。
对养老机构的经济收益研究。谢钧、谭琳 认为虽然养老机构的费用加重了家庭的负担,但相对于老人在机构内获得的心理收益来说,这些经济损失可以得到弥补,但费用也不可让老人和家庭产生太重负担。政府方面也对养老机构的管理制定了很多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关于对老年人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老年人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参照这些规定,很多学者对社会上运行的养老机构进行了实地调研。国内几个主要城市包括北京、广州的机构服务人员很少接受专业培训,护理知识也很匮乏,还有研究发现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远高于老年人的经济承受力,所以多数只能以“养”为主,而康复训练、娱乐休闲等服务较少。民办养老机构为了与公办机构竞争,只得压低入住价,而为了获得养老机构的发展,学者们纷纷建言献策。在政府政策的支持方面,熊跃跟认为养老事业是个朝阳产业,前期更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扮演好其的角色,出台相关政策,给予民办养老机构优惠;在改善机构管理方面,张凳国 认为在宏观上应由政府建立行业管理体系,制定作业标准,设置比较完备的奖惩措施,并且设立对机构服务不满的投诉渠道。在微观方面,何宇成认为所有机构人员,从领导到一半护理人员应该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三)发展趋势
综观国内学者对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研究,我国民营养老模式起步较晚,处于初期成长阶段,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深入,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一个个独立的,小规模的民营养老组织液应该走联合发展的道路,实现规模效益,就像营利性企业一样,最终能够充当行业先锋军的多事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集团。对于国外的文献,他们的社区养老保障服务相对比较健全。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和经济发展情况,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只能作为部分参考,不能完全引进国外的养老方式。因此本文在前人研究的成果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探讨民营养老保障体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制定出一种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化养老模式.从而更好应对日益加剧的人口老龄化趋势。 民办养老机构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http://www.751com.cn/yanjiu/lunwen_1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