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学者通过对我国政府管理机制及其运行状况的研究,对于处于初创阶段的城市生命线应急机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知名学者金磊(2005)提出“城市生命线系统应急综合救援”。“综合救援”是指从火灾、交通事故、水难、建筑物事故、安全生产等突发性灾难中以抢救或保护人的生命为中心的救援活动。[1]而尤建新(2006)等人从一个新的视角提出“培育灾害保险市场”,将灾害救助分为政府投入、救灾保险、集体互助、民政实业、社会募捐等751个方面,政府、工程、保险通力合作,对受灾地区给予补偿[2]。有效地决策建立在准确的评估之上,索玮岚、陈锐(2012)提出对城市各个生命线系统进行评估,通过有效的评估方法针对危机的处理做出决策,并对各种评估方法进行了具体的说明。鲍芳修(2012)从政府的管理体制入手提出:“构建无缝隙的组织体系”。要求政府必须打破组织边界消除部门隔阂,通过调配整合政府所有资源以提供无缝隙管理和服务。[3]学者余翰武(2008)则在《城市生命线系统安全保障对策探析》中指出:我国城市生命线危机的发生主要是因为城市生命线系统缺乏综合的规划,因此他提出从城市规划层面加以指导、协调和控制,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城市空间结构。[4]周兆君(2007)提出信息公开, 打造信息化的透明政府在全球信息化时代, 政府部门如不及时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 非权威信息就会填补政府留下的“信息真空” , 从而对管理危机造成消极影响。29993
西方发达国家的城市化进程比我国要早得多,在长期的城市管理实践中,已经逐步建立了一套成熟的危机管理体制。美国市民通过非政府组织介入城市生命线的危机管理,形成政府与市民责任共担的城市危机管理体系,政府职责是提供法律援助和指挥协调,对城市生命线危机管理进行指导,为危机社会提供秩序和法律保障,市民在国家公民责任的范围内参与。[5]英国应对危机的制度较复杂,它包括地方、地区和中央三个层次的结构,每个层面都有自己的应急规划机制,而三个层次并非完全相互独立,而是彼此相互作用:地方听从地区,地区又服从于中央统一调度指挥。日本国家危机管理体制的发展经历了从单项灾害防灾—综合灾害管理—危机管理对策。日本经过的中央机构的不断改革和调整,形成了“防灾减灾—危机管理—国家安全保障”三位一体的系统,三者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关联,合成一体,加强首相的危机管理指挥权和内阁官房的综合协调权,提高了危机管理机构和中央防灾减灾机构的地位及功能。[5]论文网
文献总结
上述文献梳理过程中,笔者发现在现背景下有少数学者在对城市生命线危机中政府如何发挥起作用进行研究,有些学者只是零散地探讨城市生命线危机的影响,更多的学者强调从工程建设、科技手段等方面来解决这一问题,虽然对大众和社会起到了提醒和警示的作用,但城市生命线危机如何解决却依旧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由此引发了一系列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安全问题。
现笔者通过阅读书籍、文献,从政府角度出发对城市生命线危机做进一步探讨,并在大量案例中分析我国城市生命线系统存在的问题,挖掘出政府在危机中应承担怎么样的一个角色以及政府应如何发挥作用来减少甚至杜绝此类生命线危机的发生。 政府管理机制国内外研究现状:http://www.751com.cn/yanjiu/lunwen_25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