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国内文献的查阅,发现近几年国内关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
1.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
储宇奇 的研究显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以下问题:(1)政府的责任和义务的缺失。(2)养老保险政策缺少强制性。(3)养老保障的水平低。(4)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基金存在空账隐患。(5)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基金存在不科学地管理。31062
2. 失地农民医疗保障问题
靖丽霞 的研究表明,医疗保障缺失这一问题对失地农民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第一,没有得到良好的医疗保障使得失地农民存在健康安全的风险。第二,没有得到良好的医疗保障使得失地农民“不敢”生病。第三,医疗保障的缺失有可能间接的损害失地农民的家庭。论文网
3. 失地农民的就业保障问题
在张瑞和郑金香 的研究得出,农民失去土地后,就业成为了文持其现有生活的唯一出路,但是实际情况是,失地农民的就业率是非常不理想的。具体表现如下:(1)失地后无业者居多。(2)失地后就业空间小。(3)就业后再次失业比例居高不下。
在马弛 等人的研究中,具体分析了失地农民就业中所存在的问题。(1)失地农民被征地后仍然是农村户籍,无法享受城镇居民的同等待遇,这阻碍了他们就业和再就业。研究发现,第一,良好的社会保障只有城市居民能够享有,例如养老金;第二,国家承担了城市孩子的教育经费,而忽略了农村孩子的学费。(2)补偿标准过低,安置方式单一。一方面,我国在征用土地时参照的补偿标准很低。另一方面,国家只有在经济上给与失地农民补助,在就业方面的安置缺失,所以需要农民依靠自己的能力进入劳动力市场。(3)失地农民缺乏从业上岗技能。没有组织或机构对失地农民进行再就业的上岗培训。(4)乡镇企业和新兴产业对劳动力吸收不足。
国外研究现状
社会保障是工业革命和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市场经济体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在花文苍 的研究中详细介绍了发达国家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经验:
1. 规范政府征地行为
在英国,征地必须要经过议会批准才可以进行,并且确认是否适用强制征购土地法的门槛是很高的。征地部门必须要有强有力的证明,说明该项目是一个符合公众利益的案例,并且在议会确认土地的使用目的是有利于公众利益后,用地部门才可以依法获得强制征用土地的权力。
2. 提高补偿标准,拓宽补偿方式
在加拿大,土地补偿费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被征用部分的补偿,必须依据土地的最高和最佳用途,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2) 被征地后产生的有害或者不良影响的补偿。(3) 干扰损失补偿。这是指征地后,产生混乱而造成的成本或开支补偿。(4) 重新安置后因困补偿。
3. 实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英国为了缓和社会矛盾,保证劳动力的再生产,制定了一些平民救济法来保障国民的基本生活。这部济贫法奠定了英国乃至欧美各国现代社会救助立法的基础,承认了社会救济是公民应该享有的合法权利,是欧洲社会保障制度的起源。
4. 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措施
英国政府为发展第三产业提供了丰富的政策支持,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够积极的从事第三产业。
美国政府则不断的培育主导产业,从而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当地政府认为因地制宜的培养有竞争力的主导产业,对于保持城市创新力和促进城市发展有重要意义。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国内外研究现状:http://www.751com.cn/yanjiu/lunwen_270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