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对表外业务的理论研究大部分都与金融创新密切相关,且主要集中在对表外业务创新原因的研究上。主要有一下几种金融创新理论观点:希克斯(J.R.Hicks)和汉尼斯(J.Niehans,1976)的交易成本理论,主张金融创新的支配因素是降低交易成本;鲍尔默(Baumol,1981)利用竞争市场模型,说明表外业务的产生是商业银行之间、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竞争的结果;西伯尔(William L.Silber,1983)的约束诱导理论,认为金融创新是金融企业为了寻求利润最大化,减轻外部对其产生的金融压制(约束)而采取的“自卫”行为,即“约束诱导”;以凯恩(E.J.Kane,1984)和弗雷德里克•S•米什金(Frederic S.Mishkin)为代表的管制规避理论,认为金融创新主要是由于银行为了获取利润而回避政府机构管制所引起的;派尔(Pyle,1985)的风险道德假说,使用委托代理理论解释表外业务的产生,认为信息不对称会对表内或者表外业务的选择产生影响;格林(B.Green)和海伍德(J.Haywood)的财富增长理论,认为财富的增长是决定对金融资产和金融创新需求的主要因素;格利(Q.Gurley)和肖(E.Shaw)的实际部门需要说,提出金融创新是盈余和赤字企业的需求与金融部门提供的服务相匹配的结果的理论等。45196
而国外对于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和监管的研究则大多来自巴塞尔委员会的相关文献。 巴塞尔委员会曾于1993年提出运用标准模型进行风险管理,主张用风险价值(VAR)来计量相关风险,第一次允许银行使用自己的风险计量模型来决定其资本要求,因而,许多银行开发了复杂的风险管理系统;于1994年发布《衍生产品风险管理准则》,此准则提出了针对表外业务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同年,委员会发布了《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此原则对表外业务的风险管理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并规定了监控表外业务风险的相关方法;于1997年提出了一种表外业务风险监控的综合方法,将表外业务的名义本金数额乘以信用风险换算系数,再根据交易对方的性质对得出的数额进行风险加权。
此外,美国的哈森(M.Kabir Hassan, 1994)认为表外业务不会影响银行的系统风险,应放宽对表外业务的限制论文网,他应用基于帐面价值的股票估价模型研究了美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与银行股票的市场价值、账面价值的关系,得出结论:银行表外业务与系统风险呈负相关性,除备用信用证外,其他表外业务不会影响银行的系统风险;表外业务通过减少整体风险有利于银行投资组合风险的有效分散;表外业务不是影响银行股票市价的重要因素,通过资本要求来增加对表外业务的管制会引起金融中介市场的失效。在表外业务信息披露方面,斯图尔特(Harden Stuart,1990)将表外业务按是否具有风险分为“具有表外业务风险的金融工具”和“不具有表外风险的金融工具”,并指出对具有表外业务风险的金融工具要加强信息披露。
国内对于表外业务的研究起步也较晚,1996年后才有学者从事该方面的研究,且进展速度相对落后于国外。并且我国对于表外业务的大部分研究基本停留在问题的表面,对表外业务的分类也难以形成与国际公认统一的标准,主要的研究集中在表外业务的重要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战略规划等,而对于表外业务风险管理的研究相对较少。近年来,随着表外业务理论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理论研究水平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
对表外业务风险管理研究上,何林祥(1998)[1]详细介绍了几种重要的表外业务及其风险管理方法,提出了表外业务的监管框架;刘园(2000)[2]认为应从贸易融通业务、金融保证业务和金融衍生工具三个方面进行风险研究;许漓萨(2007)[3]认为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发展是一种趋势,商业银行在开发和发展表外业务时,必须坚持业务开拓与风险防范并重的原则,将风险防范与管理措施纳入可行性研究的范围;李晶 (2007)[4]认为银行在发展表外业务时,不仅要注重信用风险、内部操作风险、利率风险、政策法规风险等,还应该适当考虑表外业务所带来的各种流动性风险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等等;吴杰 (2010)[5]认为应该正视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的现状,坚持业务开拓与风险防范并重的原则,强化表外业务风险控制,建议在完善表外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加快金融法制建设,保证表外业务有法可依;倪莲 (2010)[6]认为通过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发生的一些表外业务案件,说明了银行表外业务的风险所在及风险管理方面的漏洞,因此应该从强化全面的风险意识、加强授信审查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表外业务内控风险管理。 表外业务国内外研究现状:http://www.751com.cn/yanjiu/lunwen_465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