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幸的是新商标法已然确立了商标先用权制度,美中不足的是刚刚建立的商标先用权制度不论是体系的设置还是适用的具体规则现今都尚未完全成熟。笔者尝试从学理出发,明确商标先用权的定义和特征,据此论述商标先用权存在的必然性。紧接其后,通过与域外商标法及相关法律规范中关于商标先用权制度的比对,梳理我国商标先用权制度的适用条件及限制因素,希望对我国商标先用权制度的体系化、细则化发展有所裨益。
2 商标先用权概述
商标先用权制度刚刚确立,对其基本概念及自身特征的认识是研究商标先用权的立足点,也是不可缺少的部分。同时,存在即合理,商标先用权制度确立的理论依据是研究商标先用权问题的重要根基,只有明确其价值性,才能具体分析其适用。 我国《商标法》之商标先用权研究(2):http://www.751com.cn/faxue/lunwen_297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