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印度一直以来的做法都是严正谴责的,并积极主张同印度以谈判的外交方式和平解决边界争端,但是印度却以中印边界已经划定为由拒绝与我国谈判。由于印度的无理做法,使得中印边界问题一直遗留至今,并发展成为了一项高度政治化乃至情绪化的争端,成为影响两国关系正常发展的主要障碍。
二、解决中印边界问题的合理方式
(一)和平解决边界争端的方法
在当前的国际法中,对于国际争端问题的解决方法通常采取和平的方式予以解决。国际社会当中和平解决领土争端的方法主要包括政治方法与法律方法。政治方法一般指国家外交途径和联合国途径;法律方法一般指国际仲裁和国际司法机构裁判。
我国一贯执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崇通过谈判等政治方法来解决与邻国的边界和领土主权问题。到目前为止,历届中国政府都未适用过和平解决争端的法律方法。边界争端往往很复杂,并且涉及到一国的国家利益,因此提交国际法庭裁决的领土纠纷案件,通常需要历经数年才能最终解决。不过,比起进行谈判、甚至是动用武力,法律手段有其经济和高效的优势,同时还可以定分之争。就拿中印边界问题谈判来说,自1988年达成谈判共识起至今已经近30年一直都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实地勘验划界也是遥遥无期,而且双方在此过程中付出的人、财、物力也是巨大的。相比较之下,法律方法不失为解决中印边界问题的一个很好的选择。
(二)用法律手段解决中印边界争端的探究
中缅两国也曾存在边界争端,和中印边界问题相似。中缅双方通过谈判,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完满解决了边界问题。1991年5月,缅甸前总理奈温在回忆他和周恩来总理一起解决中缅边界问题的情况时也指出:“关键是要互谅互让,如果一方要另一方单方面让步,问题就解决不了。”英国著名学者阿拉斯泰尔•兰姆在谈到中印边界问题的解决办法时也曾指出:“一条边界,就像国家的其他产物一样,是一个历史的现象。通过努力弄清楚目前状况是怎样形成的,通过研究边界争端中各种参加者(包括地方一级和国家一级的)的过去和现在的种种动机,人们就必然能够对边界应该在什么地方得出一个公正的结论。只要抱有一定程度的善意,要找到一个可以满足双方主要要求的公式,应当是可能的。当然,这样一个公式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双方都要做出一些让步;但目标应该是使让步达到最小的限度,并且设法让双方的让步达到平衡。有些观察家会同意,在1960年初曾为中缅边界找到了这样一个公式。”中印边界能否也找到这样一个公式呢?
纵观中印边界问题,有其复杂的历史原因,又涉及国家主权和重大的国家战略利益。
中国政府本着和平解决中方与印方边界问题的立场,曾一再强调,中方与印方应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和平谈判的方式,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依法、公平、合理的解决中方与印方的领土边界问题。为此中方曾作出诸多的努力,上世纪60年代初周恩来总理出访印度,同印度当时的总理尼赫鲁进行会谈,以便和平解决中方与印方领土边界问题。但是印方无理的拒绝了中方的合理建议,并在此之后向中国发动武装侵略。为此中国进行对印度自卫还击战,在解放军英勇的反击下,印度侵略者节节败退。在情形下周恩来总理以大局为重提出双方从实际控制线各自后撤二十公里,并重申通过谈判解决边界问题的建议。尼赫鲁又一次无理的拒绝了周恩来总理的合理建议,并针对中印边界西段的情况说:“我不能接受所谓你们占据这个地区,直到你们地图上所标明的边界线为止的说法。相反的,印度政府是在行使管辖权,直到它所具体指出的边界线为止。”“既然你们对这一说法提出争议,两国政府显然连对占有的事实也完全不能同意。因此,关于遵守现状的协议将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关于现状的事实本身还有争执。” 中印边界问题的法律分析(2):http://www.751com.cn/faxue/lunwen_330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