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激情犯罪的概念
激情是一种强烈的、暴风雨般的、激动而短促的情绪状态[1]。激情犯罪是在猛烈而瞬时、突发式的情感形态下进行的失去理智、完全不考虑后果、丧失自我控制力的突发性的犯罪行为。
最先提出“激情犯罪”这一概念的是刑事人类学派开山祖师、意大利犯罪学家龙勃罗梭,他将犯罪人分为天生犯罪人、偶然犯罪人、精神病犯罪人和激情犯罪人四类[2]。令人的人识回到原来的形态,将激动的情感直接反应为行为,在猛烈而瞬间的激情促使下所进行的一种爆发性、冲动性的犯罪行为[3]。
“激情犯罪”一词在我国犯罪学研究中的使用频率逐渐升高,根据相关资料的分析得知,激情犯罪在我国刑事犯罪案件中所占据的比例现如今已经接近三成之多,同时将近百分之六十的命案是由于激情犯罪所引发的[4]。激情犯罪每每后果严重,造成社会的极度不稳定,而且由于激情犯罪的突发性,也加大了社会预测并预防激情犯罪发生这项工作的难度。同时激情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性是不言而喻的,常常酿成人间惨剧,更严重的是如今激情犯罪呈愈演愈烈的之势。
3 激情犯罪的特征
激情犯罪具有情境性、情绪性、爆发性、破坏性、关联性及非预谋性等特征[5]。情境性通常指违法犯罪的动机每每比较简单,激情犯罪人的激情活动关键是由于那时的情境刺激所引发的。通过对大量激情犯罪的研究发现,情境刺激大概可以分为三类[1]:第一类是,激情犯罪行为的发生与受害人自身的不妥当行为有直接的关系。第二类是,虽与受害人自身的行为有一定的关系,但受害人作出改行为时本身并没有任何的过错。第三类是,与受害人自身的行为没有任何的关系。情绪性指激情犯罪人情绪很简单的就会受到波动,碰到刺激每每不能控制自己,都是为了宣泄心中的怒火而施行犯罪行为。激情是一种猛烈的、瞬间的、喷发式的情感经历。当行为人的激情被调动而喷发时,因为行为人的大脑皮层突然遭到猛烈的兴奋冲击,同时大脑生下来的区域受到了一定的抑止,令人的思维受到部分的阻力,而导致一定的思维阻碍的出现[2]。这种时候,激情犯罪人常常由于理智的丧失而疯狂,全身所有的能量会在瞬间转变为强烈的攻击行为的动力。这类活动的冲动性伴随突发性,使很多心理能量在瞬间内喷薄而出,致使惨重的暴力性犯罪。破坏性是指行为人为了达到释放自己内心激情、获得心理上抚慰的目的,每每会不顾一切,包括会选择对他人造成严重伤害、结果易显的方式去施行,如杀人、放火、爆炸、投毒、抢劫、强奸等等。关联性指实施激情犯罪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存在某种关联性。第一,激情犯罪人与受害人或许是关系亲密的家人。原本双方的关系就是亲密无间的,因无法承受突然而来的伤害之重而导致激情犯罪。第二,激情犯罪人与受害者或许是关系一般的友人、同事、同窗或者邻人。只是因为在日常生活中某些小矛盾没有及时得到化解,久而久之形成积怨,偶遇刺激则借机发泄。第三,激情犯罪人与受害人可能根本就是陌生人。或许只是因为双方分属的社会阶层之间缺少了一定的交流,双方互相多少存在着误解,激情犯罪人通过某些接触,由于某些特殊的原因使得误解瞬间被放大很多倍,从而导致了激情犯罪。非预谋性是指因为来自外界的刺激的发生原本就是随机的、偶热的、不具有人为的因素,通常情形下,激情犯罪人在遭受到来自外界的刺激前完全没有任何的犯罪念头,也就更不用说有任何的为实施犯罪行为而提前所做的准备之类的。激情犯罪人往往是在遭受外界某种刺激后,因受情绪的控制而临时产生的犯罪动机,或者说是犯罪的冲动,这时会在瞬间实施攻击行为从而引发激情犯罪。源Y自:751W.论~文'网·www.751com.cn 浅析激情犯罪的成因及预防(2):http://www.751com.cn/faxue/lunwen_612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