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劳动教养制度变质于信访制度源]自[751^`论`文"网·www.751com.cn/
进入21世纪,新旧体制的权利冲突导致社会矛盾加剧,群众信访面广量大。而在信访制度的运行过程中,劳动教养可以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2005年国务院颁布《信访条例》,强化信访部门的权利,许多地方直接将上访者送入劳动教养所。
2006年10月,“上访妈妈”唐慧的年仅11岁女儿乐乐被诱骗、强奸并卖入“娱乐场所”。在接下来的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内,乐乐被逼卖淫约100余次。唐慧在得知11岁幼女被逼卖淫后,只身将女儿救出,但却在接下来的2个月的时间里报警而无人受理的情况……—直到唐慧妈妈“生死相逼”,警方才正式进行立案侦查。然而司法程序进行的也不是很顺利,湖南省高院两次撤销永州中院的判决,发回重审,与此同时,永州中院对相关责任人的判决也因被发挥重审而被逐渐加重刑罚。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决:娱乐场所老板秦星等两名被告因强迫卖淫罪被判死刑,四人被判无期徒刑,另有一人获刑15年。终审之后,唐慧仍不满判决,她要求200万元人民币的民事赔偿额以及处死全部犯罪嫌疑人。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她进行了多次上访,并且还在法院办公室等公共场做出一些过激行为。不过,2012年8月,曾多次上访的“上访妈妈”被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的名义送进劳教所。前后时间总计约1年6个月。
“唐慧妈妈信访事件”在全社会引起了极大地不良影响,并在人民日报的微博发表的评论后使该事件的影响达到顶峰。2012年8月10日唐慧妈妈劳动教养决定经复议后依法予以取消。
将上访者送入劳动教养所,这一时期的劳教制度成为了打压信访者的工具与手段。至此,劳动教养制度已经变质,也失去了原先的争议。
二、中国劳教制度的积极作用
1955年至2014年,劳教制度实行了约一个甲子的时间,在这样一个相当漫长的时间里,劳教制度确实发挥了一定程度上的正面作用,不能全面否定,应当一分为二全面看待这个问题。
1、劳动教养制度减少了犯罪
减少犯罪几率,维护社会稳定是劳教制度的始终如一的追求。在我国,除刑事处罚外,还有许多减少和治理犯罪的措施,如行政处罚、社区教养、教养学校代措施等等,这说明我们国家对违法犯罪的治理措施具有多角度的特征。劳动教养的历史和实践证明,积极减少犯罪,始终是劳动教养制度得以生存的目的,偏离这一目标,劳教制度将会失去其存在的基础。劳动教养制度在减少犯罪方面发挥了作用。文献综述
2、劳教制度维护了稳定
从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至今,维护稳定一直是个永恒的话题。1990年代以来,由企业改制而直接导致破产等问题所引发的社会矛盾十分突出。劳教机关是我国政权机关之一,维护政权和社会稳定是专政机关最根本的目的。想要获得全社会正在追求的和谐社会的目标,必须通过包括劳教机关在内的诸多国家专政机关的来实现,想要营造和谐社会,首先必须营造出一个稳定向上的社会大环境。而在此过程中,诸多与之相悖的社会成员的个人行为必将处在相关国家暴力机关的监控之下。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社会处于较大幅度的特殊转型时期,各种各样的违法犯罪行为层出不穷、花样百出,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性,无法跟得上各种新型犯罪行为,劳教制度在这样的环境下,根据自身制度特征进行调整,从而达到对新型犯罪的惩戒,进一步的保证了社会的稳定,保证了国家全心全意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平稳推进。劳教制度在维护社会和政权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劳教制度的废除及化解社会矛盾体制的创新(3):http://www.751com.cn/faxue/lunwen_69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