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工程产生的垃圾)外运按建筑面积 2.5 元/平方计入,不执行优惠 率计入税后。
3、社会保障费按 30 元/平方,不执行优惠率计入税前。
(1、2、3 所述面积为双方核对预算面积,后期不再调整)
4、企业管理费,按照《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
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设标[2016]4 号)文及《关于实施建筑业营 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沪建市管 [2016]42 号)等规定执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 育费附加、河道管理费等附加税费计入企业管理费中。
5、安全生产费、文明施工措施费已按照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员会印发
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
(沪建交[2006]445 号)中的计取办法计入合同总价。
4
材料价计取 1、按信息价计取,材料(除税)价格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主要建
筑材料市场价格信息》中材料的除税单价计入(开工前一个月的信息 价,没有的按最新季度的信息价)编制预算。材料价计取不因市场价 波动进项调整,以信息价为准。 2、包死价材料,甲方在预算编制及核对过程中给定的品牌及包死价 计入,该价格为承包人在市场上针对指定品牌材料可以采购到的价 格*1.08,计入税后,不执行合同优惠率。
3、暂定价材料,按照甲方给定的暂定价计入,该价格为承包人在市
场上针对指定品牌材料可以采购到的价格*1.08 计算而得,计入税 后,不执行合同优惠率。施工过程中下发认价单进行调整。
5 人工费计取 人工工日单价按照开工前最新季度发布的人工费指导价(建筑安装
市政园林工程综合类)计取。
6
材料价调差 钢筋、水泥、商品砼按各节点施工期间上海市造价办公布的各当季
度当期材料价格信息的平均价格与合同约定基准期的材料信息价的 对比,超出合同价格±5%时,对超出±5%以外的部分进行调整(执 行合同优惠率)。调整节点共分为四个节点:±0 以下主体结构、± 0 以上主体结构、二次结构、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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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费调差 人工费按各节点工程施工期间人工费指导价的算术平均价格与计入
合同预算的人工费单价比较进行调差,并执行合同优惠率。 土建施工节点具体划分为如下四个节点:±0 以下主体结构、±0 以 上主体结构、二次结构、装饰。 安装工程不分节点以整个施工期间人工费指导价的平均价格进行调 差。
备注: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附件。
1.3 招标文件
1.3.1 招标文件及组成
(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及补充文件(如果有)。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 文件的依据,也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依据之一,并将作为工程施 工合同的附件之一。
(2)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须知
1.1 总则
1.2 招标文件
1.3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提交
1.4 开标、评标与定标
2、项目管理要求
3、预算书的编制要求
4、施工总承包合同
5、投标文件格式
除以上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它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公司员工公寓工程招投标招标文件(4):http://www.751com.cn/gongcheng/lunwen_760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