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认,这样的户籍制度是由当时的具体国情所决定的,在当时的经济社会条件下具有可行性、有效性,但是进入到改革开放后新的历史时期,这项制度不仅大大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而且造成了城乡之间的巨大差距和不公。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尤其明显,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里,往往集中了优质的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资源和公共服务,而广大农村地区却缺乏甚至是无法享受基本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在进入21世纪后,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工业化的推进,需要解放农村生产力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劳动力,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开始松动户籍制度对人口迁移的限制,引导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向城市转移。然而又正是因为城乡二元户籍结构的根深蒂固,许多进城务工的农民难以真正转化为市民,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公共服务,而由于已离开农村无法享受农村的公共服务,导致了他们游离于城市和农村之间,最终形成了我国长期存在的难以解决的农民工问题。
由此可见,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导致了城乡居民享有的公共服务不均等。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这是由我国的现实国情所决定的,符合新时期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有利于缓解当前社会矛盾,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改革户籍制度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势在必行。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则给出了未来户籍制度改革总体的思路:“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 。但是,这只是总体的目标和方向,未能形成一张清晰的路线图,改革前景在许多方面也尚属未知。户籍制度改革包含的内容和价值目标应包括打破传统城乡二元结构的束缚,促进城乡公民的身份平等,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住房等一系列公共服务。
当然,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庞大的工程,由于笔者知识水平的局限性,本文仅以重庆户籍制度改革为例,探讨重庆户籍制度改革的做法及其效果、需要深化的方面,总结经验,研究阻碍户籍改革的若干问题,或可为深化户籍改革提供微薄的助力,为解决问题提供一些思路,作出一些贡献。同时希望能够借鉴重庆户籍制度改革的经验为全国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一些建议。
1.2 研究综述
目前国内外学者通过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对户籍制度改革以及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相关问题提出了一些非常有价值的观点。他们的理论和观点为本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为本课题的深入研究提供了很大帮助,奠定了本研究的基础。
1.2.1 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一概念,是近年来国内学界基于我国城乡之间公共服务供给差距巨大的现状提出来的。大多数学者认为,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是指大致均等地为各个区域、各个群体提供公共服务,而不是采用以户籍性质或者根据区域差别配置,应该实现城乡一致性。目前国内学者对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路径研究比较多,主要从制度、财政、政府职能等方面进行定性分析。
(1)制度方面
迟福林(2008)指出,由于二元公共服务制度在我国长期实行,在这一历史背景下,统筹城乡公共服务供给必须要做的就是实现统一、公平的制度安排。关于短期以及长期的制度安排,尚长风(2005)则认为,短期内必然需要在农村行政管理制度有所创新,为公共服务的均衡供给奠定制度基础;长期内则要引入市场机制,形成一个立体的全方位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基于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再思考(3):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104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