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身的精神疾病带来明显的疼痛,但也面临着污名和歧视隐性负担,国际人权组织通过一些解释性指南、主要的联合国人权标准和技术标准来保障心理疾病患者获得能够达到的最高的精神健康标准的权利。具体地说,心理疾病患者主要享有下列权利:A、获得适当的专业服务的权利,包含个体化治疗的权利和康复、加强独立自主性治疗的权利;独立自主和融入社会权。[ ]
2.4.3 精神健康教育权
精神健康教育权,又被称为心理卫生教育权,是说公民可以享有国家和社会提供的心理卫生教育权利。实际上它既属于预防保健权,又属于受教育权。其中主要是通过,社会的宣传教育跟学校教育的两种方式提高公民的健康水平。社会上的宣传心理教育是指国际和国内的各种组织以及政府等通过现场询问,媒体,论坛,培训等等各种方式来教育公民心理卫生的知识来促进公民的精神健康。在近一些年来看,国际组织跟国内政府在这上面做了很大的工作,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1991年,尼泊尔上交了一份关于“世界精神健康日”的一个相关活动报告,这个一个报告受到了国际上的关注,1992年,由“世界心理卫生联合会”提议,并由精神卫生组织的肯定,把每年的10月10日作为“世界精神卫生日”。在随后的十几年里面,也有很多国家参与进来,把每一年的十月十日作为一个比较特别的日子:提升对精神病知识的认识,分享疾病常识,解除公民的成见,并且结合了实际心理健康的需要,确定活动的主题。2千年中国在卫生部开展了一个大型心理健康的活动以及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5.25”是“我爱我”的谐音,是北京师范大学的一名学生在2千年发起的一个属于我们大学生自己的一个精神健康日。2006年的世界精神健康日,联合国的秘书长强调了对自杀死亡造成的种种因素,要给予足够的关注。 低保人员精神健康服务研究+文献综述(4):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171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