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流动儿童教育社会福利的研究内容
本文主要针对上海地区的流动的儿童,每年涌入上海的外来务工人员很多(如第751次人口普查上海人口增量中,89.5%来自外省市流入,外省市来沪常住人口占上海常住人口由第五次人口普查的18.6%提高到39%)。对于此次庞大人口迁移,他们子女教育问题也越来越尖锐了。针对这一社会热点问题,本文首先通过了解流动儿童形成背景以概念进行阐述,通过自己掌握知识了解他们权益以及学习掌握不同学者在不同领域上关于此类问题研究进行探究分析并总结。然后了解我国有关解决这类问题的具体方法和政策,并了解其它地区和国家在面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是否会被本身国家其他法规政策限制。其次通过在网络上不同人群对流动儿童的看法和观点,通过吸收他们观点形成自己思路。最后通过全方位细致研究分析,较为全面掌握中国目前会出现这一问题真正原因,表达自己对此问题的认识并提出切实可行建议。
二、流动儿童教育社会福利的相关概念界定
(一)、儿童社会福利
儿童社会福利是社会福利一个重要方面,儿童社会福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儿童社会福利是指有特定形态的机构向特殊的儿童群体提供的一种特定的服务。服务的对象主要指处于不幸境地的儿童,而服务功能则相应地倾向于救助、矫治、扶助等恢复性功能。广义的儿童社会福利的对象是所有的家庭和儿童,并不单纯局限于处于不利境地、需要帮助的儿童群体。本论文涉及的主要是广义儿童社会福利所包含的教育福利,围绕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这一特定群体展开。
(二)、流动儿童
在我国,一般将流动人口理解为户籍不在本地但在本地已居住相当长时间的人口。流动儿童定义为流动人口中14周岁及以下的儿童人口。依照行政区域的级别,可以将这些流动儿童进一步划分为县市内流动儿童、省内跨地区流动儿童、跨省流动儿童。 本论文主要是以跨省流动儿童为研究对象,基于他们应得到的权利所衍生的相关福利问题,着重介绍教育福利。
(三)、教育福利
在我国教育福利表现为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凡是年满751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能因其所处之地与户籍所在地就能剥夺其就学的权利。联合国颁布的《儿童权利公约》中也涉及到儿童应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本论文会衍生至儿童成长为青少年之后他们的权利是否应该得到保护,如是否能够在常住地享有中高考的权利。
三、目前上海市流动儿童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流动人口逐年增加带来就学难问题
从2000年的地第五次人口普查到第751次人口普查,上海人口数呈现以下趋势: 2010年普查结果显示,全市常住人口为23019148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6737734人相比,十年共增加6281414人,增长37.53%。平均每年增加628141人,年平均增长率为3.24%。全市常住人口中,外省市来沪常住人口为8977000人,占39.00%,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46492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5512078人,增长159.08%。平均每年增加551208人,年平均增长率为9.99%。这些数据显示,上海市每年人口急剧增加,从而导致其教育资源已不堪重负。 流动儿童教育的社会福利研究+文献综述(3):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3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