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文化事业指由国家或社会兴办的面向全体公民或社会某一部分人的非营利性的文化事业单位及其场所和所开展的各项活动。如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文化广场、公园等等。
经营性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文化产业可以分为影视,图书报刊出版业,文物与文化艺术业等门类。
新疆刚解放时,没有一个专业文艺团体,没有艺术教学和研究机构,也没有公共图书馆和博物馆;只有一座广播电台,发射功率仅有350瓦。解放后,尤其在改革开放后对新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大力投入和支援下,随着各类工程的深入推进,新疆文化事业、广电事业、新闻出版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文献综述
目前全区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18个,艺术表演场所30个,群众艺术馆14个,博物馆32个,文化馆94个,公共图书馆98个,档案馆135个,文化站1051个,中等艺术学校3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为文化产业大发展创造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和保障。2010 年为例,新疆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机构1.2 万多个,从业人员近10万人;文化产业增加值 45. 21 亿元,增长18%,比GDP 增速多6个百分点,占新疆生产总值的0.83%;年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530元。其中,文化厅管理范围内的文化产业增加值17亿元,经营性文化产业机构7607个,从业人员2.5万人。初步形成文化旅游、演艺娱乐、广电传媒、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文化会展、文化创意、动漫游戏、体育健身等产业;移动电视、手持电视、楼宇电视、购物、短信动漫、音视频网站等新兴文化业态初露端倪。当前,新疆形成一定市场规模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文学艺术类、民俗习俗类、收藏类、民族风情类、餐饮类、文化旅游类、宣传类、建筑设计类等八种类型。其中,文学艺术类包括文学、音乐、美术、舞蹈、戏曲、摄影、原生态非物质文化衍生的各类作品及产品等;
新疆特色文化发展的障碍与对策(6):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764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