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1类:毒害品,指进入人(动物)肌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第七类:放射性物品,它属于危险化学品,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管理范围,国家还另外有专门的“条例”来管理。
第八类:腐蚀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伤的固体或液体。
1.2 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
1.2.1 危险的多重性和复杂性
由于物质本身是复杂多变的,其危险性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所以一种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有易燃性、易爆性、氧化性,还可能兼有毒害性、放射性和腐蚀性等。一种物质不会只有一种危险性,如磷化锌既有遇水放出易燃气体,又有相当强的毒害性;硝酸既有强烈的腐蚀性,又有很强的氧化性。
1.2.2 爆炸品的危险性
爆炸品在受到环境的加热、撞击、摩擦或电火花等外能作用时,发生猛烈的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厂房倒塌、设备损坏,损失惨重。有些爆炸品在一定温度下,不用火源作用会自行着火或爆炸。如双基火药长时间堆放在一起时,由于火药缓慢热分解放出的热量及NO2气体不能及时散发出去,当积热达到自燃点时便会自行着火或爆炸[3]。对这类火药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问题。炸药是电的不良导体,在生产、包装、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经常与容器或其他介质摩擦而产生静电荷,在没有采取有效导除静电措施时,会使静电荷集聚起来,当静电荷集聚到一定电位值时会发生放电火花,从而引起着火、爆炸事故。有些炸药如苦酸、梯恩梯、硝酸甘油、雷汞、叠氮化铅等,本身都有一定的毒性,当人体接触时会发生毒害作用。
1.2.3 易燃危险性
许多危险化学品都具有易燃性,如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和有些毒害物品都具有易燃的危险性,当它们所处环境具备燃烧条件时,就会发生火灾。
1.2.4 毒害危险性
毒性物质有严重的毒害性,当人体接触时,则会发生中毒事故;当发生泄漏时,对环境会造成污染事故。
1.2.5 放射性
危险放射性物质具有严重的放射性,当人体接触时,可造成外照射或内照射,发生电离辐射作用而引起急性或慢性放射性疾病。若发生泄漏,则发生放射性污染事故。
1.2.6 腐蚀性
危险腐蚀性物质无论是酸性物质,还是碱性物质,或其他腐蚀品都具有严重的腐蚀性,人体接触后,可造成化学灼伤,有的还可以引起中毒。甲醛等还有致癌性。
1.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形势以及现状
1.3.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形势
随着化学品产业的发展,目前已暴露出很多问题,特别是安全、健康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转型期,法规建设、人员素质、基础教育均未与之配套发展,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重大恶性事故,如近几年的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化学品的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以及化学品的环境污染事故,某些事故损失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4]。
综上可见,目前我国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形势十分严峻,与飞速发展的工业水平相比,相应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则比较落后,尤其是乡镇企业、个体企业和部分外资企业更是如此。
1.3.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
(1)国家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体系
我国已经建立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基础,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为主线,以国务院各相应监管部委规章和地方法规规章为辅助,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技术支撑的较完善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体系[5]。这一系列法律法规及标准在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现状分析(3):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80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