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实习生课堂教学设计能力现状
结合研究需要,查阅我校图书馆资料以及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输入关键词“教学设计”进行检索,结果得到相关研究文献15199条。通过对文献的整理以及在教育实习期间的观察分析,发现教育实习生的课堂教学设计能力总体较好,但也存在问题,具体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一)教学目标表述不恰当
教学目标是教学活动的方向,是教学实施过程中学生应该达到的一个标准,也是评价每次教学活动是否有效的重要依据。学生是教学的主体,教学目标的达成不仅需要教师要熟记于心,更重要的是让学生清楚应达到什么标准的目标。因此,在教学目标表述中学生应是行为主体,而不是教师,因为学生有无具体进步是判断教师教学效果是否行之有效、教师能否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的根本依据。[2]尽管在教学目标表述中有时“学生”两字并未出现,但也教学目标中必须隐含着行为的主体是学生。
例如:《古诗两首》的教学目标设计
(1)利用课本的解释以及课内外资料,通过独立自主地学习,正确把握这两首古诗的大意。
(2)反复咀嚼和体悟重点诗句的意思,在反复诵读和丰富联想中,感受诗歌的情感和意向。
(3)诵读这两首古诗并进行对比,初步体会借景抒情的表现手法,明白诗与诗之间的内在联系,体会诗人忧国忧民的情感。
在这个教学目标设计中,虽然教学目标的表述中一直没有出现“学生”二字,但在字里行间显而易见是学生应该达到的教学目标。在结合笔者自身的教育实习经历,发现大部分的教育实习生在教学目标设计中,把教学目标的行为主体表述成了教师。在交流过程中发现绝大多数教育实习生都知道教学目标的行为主体是学生,但在表述过程中由于用词的不当或对行为主体的不重视把学生变成了教师。
例如:一年级上册拼音《b p m f》教学目标设计
(1)让学生学会声母b p m f,能够读准音、认清形,并能够正确流利地书写。
(2)教学生认识认识音节,学习“两拼法”。
以上目标表述中把行为主体变成了教师,在教学目标表述中严禁出现“让”“使”“被”等词。
在实习期间发现,不少教育实习生在教学目标设计过程没有充分把握中出现了偏离,要么教学目标要求偏高或者偏低。
例如:一名顶岗实习生关于人教版一年级上册《静夜思》教学目标设计
(1)熟悉诗中10个生字,会写“目、耳、头、米”四个字,并学习偏旁。
(2) 理解“举”“疑”“思故乡”等词的意思,并用自己的话表达出古诗的意思。
(3)理解并说出这首古诗抒发了作者的思乡之情。
(4)有感情的朗读并背诵古诗。
这位实习生的教学目标设计中,对教学目标的把握出现了偏离,没有正确认识低年级学段学生的认知水平,以及在教学中学生应该达到的教学目标。关于低年级学生的教学重点是学习生字词和培养他们的言语表达能力。本教学目标教授学生诗中表达的思想感情远远超出了他们的认知水平,学生听不懂也不感兴趣,从而降低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教师也没法取到相应的教学效果。教学目标的设计一定要适应学生的认知水平以及发展需要,切不可偏高或偏低。 教育实习生课堂教学设计能力现状及培养建议(2):http://www.751com.cn/jiaoxue/lunwen_316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