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他行为的概念由来已久,国内外都已有所考察。但将利他行为、自我概念和道德价值观这三者联系起来进行考察的研究不多,因此,本文期望,基于前人的研究,以大学生这一群体为研究对象,对道德价值观、自我概念与利他行为的关系作进一步研究。
(二)研究目的
依据问卷调查所得的数据结果,探讨不同类别的大学生的利他行为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并考察大学生利他行为、自我概念与道德价值观之间的关系。
(三)研究假设
针对前面提出的问题,本研究提出的假设是:
大学生利他行为、自我概念与道德价值观三者之间存在正相关,且道德价值观这一变量与利他行为之间的相关关系非常显著。
二、研究综述
(一)道德价值观的研究综述
黄希庭、张进辅、李红的研究显示,道德价值观是内在尺度和道德信念的总和,它是主体根据自身的道德需要对各种各样的社会现象是否有道德价值而做出的判断,是个体自身坚信的各种大的规范。
李伯黍在其研究中认为,道德价值观是本身蕴含着价值意义的道德信念。
陈欣银基于前人及自己的研究,认为道德价值的结构包括内容和形式这两个方面。
万晓红于2005年采用因素分析法得到了青少年道德价值观的6个文度,分别是公德、利己性、个人美德、集体性、协调性和进取性。
基于上述研究,本研究认为,道德价值观这一复合词,主要包括道德和价值观两个层面。所谓道德,是指人类社会中高于法律的一种无形的、高尚的行为准则;而价值观,是社会人内心所具有的稳定性的观念。进而言之,道德价值观是个体在社会中形成的、具有集体性、利己性、协调性,并充分展示个人美德和弘扬良好社会公德的深刻的道德信念。
(二)自我概念的研究综述
美国心理学家詹姆斯在《心理学原理》中第一次提出了自我概念理论。
社会心理学家库利提出了“镜中自我”概念。他认为,个体的自我概念大多是在与他人的交往的过程中,通过“镜中自我”这一概念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罗杰斯认为,个体的个性和行为会对其自我概念产生重要影响。[1]
沙沃森认为,自我概念是通过个体经验及对经验的解释而形成的一种自我直觉。而个体的这种自我直觉是多文度的,它源自对于社会环境的人际互动和自我属性的经验体验。
彼得罗夫斯基等(1997)认为,自我概念是一个表象系统,这种表象系统是对待自身的态度以及独特的被意识到的、相对稳定的、被体验到的。[2]
王楠认为,自我概念就是个体对其与社会的认识,是个体对其各方面的一种主观知觉。
综合上述观点,本研究认为,自我概念是个体在与社会中的他人交流中形成的、归属于自我认知范围内的较稳定的、会随实际情况变化而变化的、可对其做出评价的主观直觉。
(三)利他行为的研究综述
利他行为这一概念,最先的时候是孔德提出的,用此来说明此个体对彼个体的无私付出行为。
Bess等认为,可以通过移情水平来预测一个学生是否想参与志愿者活动,并且可以预测这种意愿是在多大程度上。
章滢的研究认为,第一,利他行为是个体自愿、自觉的自发行为;第二,利他行为的目的是利于他人,没有任何的个人企图,而且也不期望得到他人日后的回报;第三,在利他行为中,利他者要有所付出。
王健的研究认为,学术界对利他行为的定义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心理学家从行为动机上的定义,另一类则是经济学家和生物学家从行为结果上的定义。心理学家皮利文将利他行为定义为“出于对别人而非自己需要的考虑而采取的行为”。 大学生道德价值观自我概念与利他行为及其关系研究(2):http://www.751com.cn/jiaoxue/lunwen_350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