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措施(safeguard)也就是当某种产品进口出现呈现极大程度的增加并且对于进口方国家有关产业形成非常大的危害的时候,进口国家的政府有资格对于此类产品实行相对应的的制约性质的举措。保障举措的实施不需要验证进口商品具备倾销或者政府补贴的情况。当前的某类保障举措实行的是在乌拉圭会议上经过协商一致通过的《保障措施协议》。也就是进口国的政府针对“危害”该国产业中的进口产品所应用的具备制约性的举措,因此其属于一种“进口限制”,此类举措绝大多数经由提升税率、实行非关税举措、亦或是二者结合应用来制约进口,进而实现防范国内产业遭到外国冲击的目标。
当在公平贸易的条件下,因为遵循了减少关税让步的承诺,可能会造成某些产品对某一WTO成员国的进口的急剧增长,很大程度地损害或者极大威胁了该国类似或正面竞争的国内产业。
二、三大贸易措施的比较分析
在WTO中规定的众多贸易解决举措里,多数都具有文护本国企业和特色民族工业的功用,但在处理这些工业受损情况的规定里,只有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这三类。这三个措施,相似之处很多,会在形式和结构上体现出来,对于不同的地方,下面进行具体的分析。 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三大贸易救济措施比较分析(3):http://www.751com.cn/jingji/lunwen_36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