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研究方法可归纳为两点: 一是规范的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相互结合。二是重点定性说明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归纳与演绎相结合等方法,对创建与发展上海离岸金融市场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提出创建和发展上海离岸金融市场的方案, 并针对有关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二、离岸金融市场的相关概念与理论
(一) 离岸金融市场的相关概念
离岸金融市场(Offshore Financial MarketS)是指以自由兑换货币为交易媒介,专门经营以非居民为主体的借贷、结算、资本流动、保险、信托和证券、期货、衍生工具交易等金融服务,而不受市场所在国和货币发行国以及金融法规和法律限制的市场。
离岸金融市场(offshore Financial Market)的传统定义是指非居民间的资金融通市场,是相对于国内金融市场和在岸金融市场(Onshore Financial Market)而言的。传统意义上的离岸金融市场指为非居民提供境外货币借贷、结算、投资、黄金买卖、外汇买卖、证券交易和保险服务等金融服务,市场所在地(国)金融法规和税制对此有专门规范和要求的国际金融市场。然而,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以及离岸和在岸金融市场某些方面的融合, 离岸金融市场的概念也突破了传统的观念。特别是美国联邦储备局在1981年6月9日批准并于同年12月3日生效的《国际银行设施条例》允许美国银行在美国境内收取非居民美元和外币存款,并不受美国法定条款的限制后, 使美国纽约成为第一个境内离岸金融市场。不仅如此,日本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 使得日币成为主要交易货币, 又对传统离岸金融市场的概念提出了质疑。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离岸金融市场是一种无形的市场, 除了有一些特殊的买卖债券的离岸金融市场是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外, 其他的基本上是以网络形式存在的无形市场。在离岸金融市场中运营的金融机构基本上不受任何国家政府的约束、也很少受东道国金融法令和法规的管制, 所以, 从某种角度上讲离岸金融市场是真正意义层面上的国际金融市场。
离岸金融市场具有服务对象的国际性、交易货币的多样化、按国际惯例管理及营运、业务经营以银行间交易为主、离岸金融市场交易具有批发性、离岸金融市场受的管制较少、离岸金融业务容易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等等的特点。
通俗地讲,就是非当地居民之间的资金融通和交易。所以,离岸金融市场又被称为“境外金融中心”。
(二) 离岸金融市场的相关理论
1、 金融创新理论与离岸金融市场
按照熊彼特的观点, 所谓“创新”, 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Setting up a new production function), 也就是说, 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a new combination)引入生产体系。熊彼特所说的“创新”包括下列五种情况: 一是实现企业的新组织; 二是控制原材料的新供应来源; 三是引进新产品;四是开辟新市场;五是引用新技术, 即新的生产方法。
金融市场同其他行业相同, 通过交易金融产品来获取利润, 当某种金融产品被市场需要时, 金融市场将会对各种金融要素进行重新组合, 开发出这种产品去满足客户的需要, 从而获得更多的利润, 这就是金融创新。但金融创新的含义不仅仅是创造出新的金融工具和融资技术, 而是泛指金融领域出现的一系列新事物(即是市场需求发生变化乃至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从资金营运的方式和营运体系上看, 它包括新的金融工具、新的融资技术、新的金融交易过程和交易方式、新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方法以及新的金融市场等。而金融创新的推动者不仅仅是金融机构,还有政府或金融当局。概言之, 所谓金融创新, 是指金融机构和金融当局或政府为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和在融资过程中的内部矛盾, 防止或降低成本和转移经营风险, 为更好地实现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目标而逐步改变金融中介功能, 创造一个高效率的资金营运方式或体系的过程。 上海离岸金融市场的构建研究及对策建议(3):http://www.751com.cn/jingji/lunwen_4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