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文献综述和理论基础
2.1 个人理财相关概念的界定
2.1.1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概念
在业界,对于理财业务的定义有很多种说法,按照中国银监会 2005 年 9 月颁发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概念界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这样的概念界定因为受制于我国的金融环境、分业监管和居民对理财的理解,因而在某种程度上显得比较狭窄。
综合业界的一些理论看来,可以为个人理财业务作以下一个相对成熟的定义:银行通过已经掌握的客户资料以及各类金融产品的信息,对客户的个人及家庭财务状况进行分析,了解客户的理财需求,从而为客户量身定制理财目标和计划,帮助客户在人生的不同阶段实现其相应的理财目标。这种方式不再是单一的向客户推荐某种金融产品,而是因客户而宜,采用不同的金融组合创新,从而为客户提供一种个性化、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这也意着个人的理财业务将涉及到客户一生的规划。
2.1.2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分类
根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对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分类如图2-1所示:
图2-1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分类
上述是按是否接受客户委托和授权对客户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业务进行的分类,其中,理财顾问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财务分析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可见,综合理财服务更突出个性化的服务。
2.1.3理财产品的概念和种类
理财产品是指由商业银行自行设计并发行,然后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到相关的金融市场以及购买相关的金融产品,获得投资收益之后,再根据合同的约定将受益分配给投资人的这样一类金融产品。
当前,理财市场上的产品种类不断推陈出新,较为常见的理财产品按照投资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类:货币型理财产品、债券类理财产品、股票类理财产品、信贷资产类产品、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结构性理财产品、另类理财产品和其他理财产品。
货币类理财产品是投资于货币市场的银行理财产品,挂钩于利率、汇率等,主要投资于信用级别较高的、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金融工具。
债券型理财产品是以国债、金融债和中央银行票据为主要投资对象的银行理财产品。与货币型理财产品类似,债券型理财产品也属于挂钩利率类的理财产品。目前,商业银行推出的债券型理财产品的投资对象主要是国债、金融债和中央银行票据等信用等级高、流动性强、风险小的产品,因此其投资风险较低,收益也不高,属于保守、稳健型的产品。债券型理财产品资金主要投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债市场和企业债市场。银行募集客户资金,进行统一投资,产品到期之后向客户一次性归还本金和收益。目前,对于投资者而言,购买债券型理财产品面临的最大风险便是来自于利率风险,而利率风险主要是来自人民币存款利率的变化。
2.2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理论基础
2.2.1生命周期理论
美国经济学家弗朗科•莫迪利安尼(F.Modigliani)提出了著名的生命周期理论,他强调人们会在更长的时间范围内计划他们的生活消费开支,以此来打达到他们在整个生命周期内消费的最佳配置。也就是说,我们把一个人的一生划分成五个时期,分别是成长期、青年期、成年期、成熟期以及老年期,那么他将综合考虑他现在的收入、将来的收入以及可预期的开支、工作时间、退休时间等诸多因素来决定他目前的储蓄和消费,从而使得他的消费水平在其一生内保持在一个相当平稳的水平上,而不会出现消费水平的大幅震荡,最终就能实现在他一生中能拥有平滑的或者均匀的消费跨期配置,如图2-2所示: 基于个人投机性需求的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比较分析(3):http://www.751com.cn/jingji/lunwen_78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