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理论中股权激励被认为是一种降低代理成本的有效手段,能同时对管理者进行约束和激励又不降低企业现金流。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尤其是管理层持股的方式,将管理者的利益同股东的利益联系在一起,减少管理者出于自身利益而损害股东或公司利益的行为。这种利益的一致性很大可能会影响管理者采取与以往不同的经营政策,做出有利于自身利益同时也关系公司价值的决策。不少学者将股权激励计划同企业管理决策联系起来,他们(Warfield,2005;王克敏,2007;肖淑芳,2009)通过研究发现与未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的企业相比,对管理层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表现出更明显的盈余管理现象。此外,管理者们可能倾向于操纵行权日股价或调整等待期业绩表现来为自己争取最大化的利益(苏冬蔚和林大庞,2010)。徐宁(2010)认为企业是否发布股权激励方案及选择何种激励方式受到多种因素影响。这种将员工的长期利益同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联系在一起的薪酬构成体系,常作为一种交易手段,协调期权的内在价值、企业的成本和对员工潜在的激励性。在追求利润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前提下,如何协调企业成本和管理层激励效果成为企业采用激励政策的考虑重心。
企业避税行为在真实企业中的普遍存在一直是学术界和政府机构关注的重点。然而,大多数学者在探讨影响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因素时忽略了税收的作用。国外尤其是美国等股权激励实施程度高、法律法规较完善的国家已经开始关注企业股权激励与企业避税程度之间的关系。税负作为企业一个重要的费用支出项目,所得税费用的支出直接影响到企业当年净收益和股东利益。并且,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和法律法规还将间接影响企业内部决策,如薪酬体系、费用制度、投资决策等(Graham,2003)。股权激励作为一种以股份支付方式的薪酬制度,必然会受到税收政策的影响。刘华(2010)对这一关系做了初步的研究,证实的确存在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的实际税率更低,避税程度更高的现象。
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公布,股票期权费用化处理使期权成本得以在财务报表中体现。如此,企业净收益受到股票期权成本的影响,可能导致行权年份的年净收益大幅减少,影响股价走势。但另一方面,股权激励的薪酬制度使得企业能够在不影响企业现金流的情况下对员工起到同现金薪酬类似的激励作用,作为职工薪酬体系的一部分,股权激励的成本还能税前抵减企业应纳税收入,起到非债务税盾的作用。在此背景下,管理层股权激励同企业实际税负的关系将更加密切和复杂,从避税的角度考虑企业管理层股权激励的偏好,以及管理层高股权激励在代理关系中的表现和意义,也变得更值得研究。2012年新的股权激励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首次对股权激励税收政策做出说明,很有可能会影响企业未来薪酬体系,因此对于企业股权激励问题需要新的思考和探索。
1.1.2 研究意义
关于股权激励和避税的研究在国内主要集中于个人所得税与股权激励的关系,而对企业避税与股权激励关系的研究较为分散,没有显著成果,且目前研究主要从理论角度探讨两者关系,而本文结合理论分析开展实证研究,更具有说服力和实际意义,有助于避税理论和统计方法上的发展。
由于现行税法还未对股权激励的所得税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关于管理层股权激励与企业避税的研究将扩展企业避税行为研究,为完善税法提高依据,也为监督机构进行反避税给予帮助。此外,本文从代理理论出发,从企业避税的角度加深了对管理层持股和发布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的理解和认识,为以后的研究方向提供建议。 管理层股权激励与企业避税关系的研究(2):http://www.751com.cn/kuaiji/lunwen_213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