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出现的与披露碳信息相关的框架较多,包括《改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关于气候变化的披露》、碳披露项目(简写为CDP)的调查问卷、《气候变化报告框架草案》、《关于气候风险披露的全球框架》、《温室气体监控与报告指南》和《与气候变化有关的信息披露指南》。企业能否“合法”存在在一定程度上由其披露的碳信息质量决定。根据2010年的碳披露项目的调查报告,约56%的跨国公司将不愿与不能进行碳排放自控的企业进行商业合作。
2008 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白皮书》的发表昭示着国家对高度重视低碳经济。政府的政策重点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提倡低碳经济。“低碳”一词自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后成为讨论的焦点。
基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低碳信息的现状,本文通过进行化工类上市公司披露的碳信息现状分析和影响因素研究,希望能够提高公众的低碳环保意识,为低碳社会的建设发展贡献属于自己的一份力。
二、 文献综述
(一) 碳信息披露研究现状
(二) 碳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
1三、 研究设计
(一) 研究假设
基于我国披露的碳信息以自愿为主以及中国具体实情,学者研究认为影响中国企业披露碳信息的因素主要有:负债能力、盈利能力、股权性质、上市公司所在地区、企业规模、行业性质、公司的部门制度等等。
从负债能力而言,代理理论表明公司的负债能力和财务风险成正比。企业将通过碳信息的披露降低财务风险。企业的负债程度和其披露的碳信息水平成正比。
从盈利能力而言,未得到一致的研究结果。一部分学者认为盈利水平强的企业为显示他们对社会福利的贡献,从而也更有动力进行环境信息披露(Gray ; Froster)。还有一部分学者持盈利水平和披露的环境信息水平负相关的观点(Freedman 等;Ingram等)。少部分学者认为盈利水平和披露的环境信息二者并不相关(Hackston 等; Cowen 等;朱金凤和乔引华)。 化工类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研究(2):http://www.751com.cn/kuaiji/lunwen_232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