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以目前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和发展规模,其对我国税收产生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不对电子商务交易活动进行税收征管,短期可能是会促进电商行业快速发展,快速膨胀,但从长远的角度考虑,对电子商务的“放任”,会使传统交易受到打击,是传统交易处在一个不公平竞争的状态,长此以往市场平衡会被破坏,市场秩序会被打乱,进而也会对电商发展不利。
从以上简单的分析就可以看出:电子商务税收问题是现在二十一世纪社会上的热点问题,既影响国家的税源是否流失也涉及文护市场公平竞争,这个课题无论是对税收理论工作者还是对税收实务工作者来说都是难点与重点,因此对电子商务尤其C2C平台上的电商商家进行税收征管的难度,以及征收方式、征税税种等具体内容的研究,一方面有利于电子商务产业长远、健康的发展,丰富电子商务税收方面的理论,促进电子商务时代下税收的发展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另一方面也对我国税收机关对电子商务交易活动进行税务管理具有一定指导意义,解决目前在电子商务征管上存在空白,有效的对电子商务交易进行税收征收管理,防止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的税款流失,从而对保护国家,增加税收收入,推动我国电子商务企业向更加规范化方向发展,文护市场秩序,因此对该课题的研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基于以上的原因笔者决定撰写这篇论文。
一、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概述
(一)研究背景
1998年,国内最大的商务拍卖网站易趣开始进行;1999年,B2C网站当当投入运营;2000年,卓越成立;2003年由阿里巴巴投资成立C2C网站-淘宝网建立起来,随着淘宝网的出现,C2C模式电子商务就开始如同雨后春笋一般蓬勃发展,走进了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快速地改变着传统的购物方式,冲击了线下的交易同时,也对我国经济结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目钱我国的电子商务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快速发展着,截止到2014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32亿,2013年中国网络经济整体规模已达到6004.1亿元,同比增长50.9%,以电子商务为例,2014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3万亿元,同比增长25%。其中,网络商品零售额约2.8万亿元,同比增长49.7%,截至2013年中国也首次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网络零售国。而电商的蓬勃发展,以淘宝网为代表的C2C模式的线上交易对以以传统交易方式为基础而建立的税收征管体系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带来了一系列的税收征管问题,调查显示,网络购物开票金额仅30%,70%未缴纳任何税、费,全国电商一年漏税达数千亿元,而真么庞大税源流失的主要原因是税务机关没有可依循的为互联网交易行而设立的有针对性具体可行的法律法规。现行的税收征管模式正面临着巨大的考验,由于交易活动是在虚拟的信息化网络中进行的,没有固定的地点,具有这样流动性和隐蔽性的特点,面对这种无形的交易方式,税收征管存在难度,因而容易被一些不法商家所利用,国家的税收就这样流于无形之中,因此必须针对电子商务尤其是C2C模式下的电子商务的特点,建立新的现代化的税收管理措施来保证国家的税收。 关于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研究(2):http://www.751com.cn/kuaiji/lunwen_298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