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对于内部控制方面的研究、总结无不是由财务、会计和审计界来说了算。但是,有一定了解的专业人士都会知道内部控制不仅仅是内部会计控制,不仅仅是财务报表可靠性控制,其控制的内容要比我们想象中广泛的多。而在此之前我们应该先了解内部控制整体在国内的一个发展。
2010年4月26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相关制度。为确保企业内控规范体系能够顺利实施,财政部等五部委制定了实施时间表。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扩大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在此基础上,又选择时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同时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提前执行。
注册会计师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企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应当提示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关注。随着一系列内控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标志着适应我国企业实际情况、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建成。企业内部控制强制披露成为趋势,内部控制相关议题的研究在我国蓬勃发展起来。
近年来,在我国上市公司经营失败的案例较多,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内部控制失效。因此,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完善与否和执行情况日益成为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文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积极执行。
内部控制自诞生以来为企业的日常管理和健康有序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资本市场的繁荣为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无限可能。大型上市公司舞弊的丑闻尚未消散,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海啸又席卷了全球。此前几年间,我国资本市场迎来了空前繁荣,众多上市公司增发新股,许多尚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公司也在积极整改包装上市。虽然股市是否出现明显泡沫尚存在争议,但是没有健康的盈利增长,这种繁荣是难以文系的。谋求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必须从上市公司内部着手。有效的内部控制可以均衡各方利益,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使其正常有序地运行。但由于内部控制本身的理论缺陷、实施成本及其非直接的经济效益等原因,使得在实践中很难做到完全有效的内部控制。目前国内外上市公司暴露出同样的问题,面临同样的困境,而外部监管机构的应对措施却有所不同。2002年美国国会出台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尤其是第404条款,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提出了具体而近乎严苛的要求;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也紧跟着出台了第2号审计准则,配合萨班斯法案的要求规定审计人员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审计意见。
不管在国内或者国外,能否妥善顺利地经营管理一家公司,内部控制的能力成了完全不容忽视的关键所在。
二、内部控制概论
(一)内部控制的含义、目标和要素
关于内部控制的产生是有这样一个故事的。据史料记载,早在公元3600年前,在一个称之为美索不达米亚的时代,就存在了对于支出钱财由两个不同的人分别进行记录与核对的方法。而在15世纪末的威尼斯出现了借贷记账法,其就是利用勾稽关系进行核对,并实行岗位分离制度。内部牵制是基于以下的两个基本设想:两个或以上的人或部门犯同样的错误的机会是很小的;两个或以上的人或部门有意识地合伙舞弊的可能性大大低于单独一个人或部门舞弊的可能性。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研究+文献综述(2):http://www.751com.cn/kuaiji/lunwen_66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