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研究意义
1、 理论意义
《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扩大了能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对象范围,明确规定将农民工群体包含在其中,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农民工工伤保险并没有真正得到落实,其权益无法真正得到保障,一旦发生了工伤事故且权益无法得到维护时,受伤工人可能要搭上打工的工资和家里的积蓄才能治好伤,建筑业农民工面临很多职业病风险,再加上很多农民工可能是家里的唯一劳动力,这样就会使家庭更贫困,这样的现象普遍存在于农民工群体中。通过对浙江省桩头厂农民工工伤保险现状问题的研究,提出合理对策,有利于建立全面的完善的工伤保险制度。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民工群体的关注甚少,社会保障法调整的是一种社会关系,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并使其生活水平得到不断提高,以及解决某些特殊社会群体的生活困难问题。农民工作为社会成员中的特殊群体同时也是弱势群体,解决好他们的工伤保险问题,为其提供基本生活需要,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既符合社会保障法的初衷,也能更好的促进社会保障法律规范向纵深方向发展,对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的研究有助于社会保障法的发展和完善。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法律体系包括五大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农民工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项目,自然也是社会保险法的研究领域,从特殊性与一般性的辩证关系来看,农民工工伤保险法律的发展与进步必然带动着整个社会保险法的发展与进步,该研究有助于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险法律体系。农民工作为劳动者,和城镇企业职工有着相似的保险需求,甚至需求更大,他们为城市建设,经济进步,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做出很大贡献,他们应该得到同等的待遇,对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的研究,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从而完善社会公平理论。
2、 现实意义
从社会意义来看,农民工群体队伍数量庞大,并将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存在这种形式,因此理应成为政府、社会、企业必须重视的一个社会问题。农民工工伤事故问题得不到解决,工伤保险权益得不到保护,必然会影响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国家的长治久安,阻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企业角度来看,建筑业属于高风险,高危险的行业,工伤事故频繁,本研究要帮助建筑企业老板认识到企业帮助农民工加入工伤保险,有利于帮助企业分担风险;虽然不加人工伤保险有助于节约成本,但从长期来看,给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实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运作。从农民工角度来说,在工伤事故频发的建筑领域,农民工是主要的从业者,也是最主要的受害者,他们也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生活艰辛,权益缺失,维权意识薄弱,建立农民工工伤保险机制,维护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可以有效地保障农民工的生存、劳动、生命财产权、健康权和社会保障权利,保证和维护农民工正常的生产和生活,促进农民工就业和提高农民工收入。
二、文献综述
(一) 国外研究现状
(二) 国内研究现状
(三) 文献综述(发展趋势)
三、基础理论
(一)社会公平理论
1.社会公平理论
社会公平理论是由美国心理学家约翰·斯塔希·亚当斯于196 5年提出,该理论是研究人的动机和知觉关系的一种激励理论,认为员工的激励程度来源于对自己和参照对象的报酬和投入的比例的主观比较感觉。社会公平理论指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仅与他个人实际报酬多少有关,而且与他对劳动报酬的分配感到是否公平更为密切。可见,社会公平对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多大的作用。因此对所有社会成员的心理环境都会产生重要影响的就是公平感。工伤保险作为一种社会福利产品,向社会所有劳动者提供。农民工作为社会劳动者,为社会进步,城市建设发展,付出辛勤的劳动,理应与城镇企业职工一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现实情况是,农民工被社会忽视,他们应有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源^自,751"文'论.文]网[www.751com.cn,因此,我认为,国家应该重视农民工权益,完善建设新时期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构建新型社会保障体系,更好的实现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