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由秦朝到清代,古代中国创造并建立出了一套高度完整和全面的权利救济制度 ,其中清代的上控制度是其发展的最高峰。本文采用了历史考证和对比启示的方法 ,依次对上控制度的概念、特点、条件、类别,以及上控案件的审理方式等方面予以探讨 ,使得我们对这一传统社会独具特色的司法制度有更加全面的了解,并对当代上访制度的改革有所启示。56203
毕业论文关 键 词 : 清代,上控,特点,类别,启示
Abstract :From Qin dynasty to Qing dynasty,Ancient China created and established a set of right relief system with highly completed and comprehensive.Among these systems,Qing dynasty’Shangkong was the peak development.The thesis use a way of historical research and contrast inspiration to successively investigate the concept of Shangkong,feature and it’s condition,category,trial mode and so on.In order to understand more comprehensily the judicial system that the traditional social unique,and there inspiration for the reform of present petition system.
Key words :Qing dynasty ,Shangkong ,feature,category,inspiration
目 录
1 引言 4
2 上控制度概念 4
3 清代上控制度特点 5
3.1上控案件的性质.5
3.2上控提起人的身份.5
3.3上控提起的程序.5
3.4上控的提起时间.5
4 清代上控的条件 5
4.1逐级上控.5
4.2禁止越诉.6
4.3严禁京控.6
5 清代上控案件的类别 7
5.1府控 7
5.2道控 8
5.3司控 10
5.4院控 11
6 上控案件的审理 12
6.1对上控到府案件的审理 12
6.1.1发回州县审理12
6.1.2根据案情直接判决12
6.1.3亲自审讯12
6.2对上控到省案件的审理13
6.2.1批示由县或府进行审理13
6.2.2直接批示不准13
6.2.3亲自审理并作出判决13
7清代上控制度对当代上访制度之启示13
7.1上访工作专业化 13
7.2严格官员接访责任13
7.3实行交办制度13
7.4关注民意民生14
结语. 15
参考文献. 16
致谢. 17
1 引言
上控制度是清代审级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平民百姓权利救济的一个重要途径,被誉为“最后的‘青天’”。清代的审级制度,总的来看,是按照州、县、府、道、司、督抚、刑部、皇帝的位阶秩序,自下而上逐级分层的。而这些审级之间的联系,主要是通过审转这一程序来衔接的。审转作为清代司法审判程序中的的重要程序,其特点是审判机构自动启用、逐级上报复核、适用范围多为重大刑事案件。因此,对于州县自理的民事案件和一般的轻微刑事案件来说,是不是一定就是一审终审呢?答案是否定的,“凡审级,直省以州县正印官为初审。不服,控府、控道、控司、控院,越诉者笞。”可见审级制度与上控程序之间具有直接的联系。正是由于上控程序的设立,才使清代审级制度呈现出更加丰富的内容。
2 上控制度概念
上控,是“向上控告”、“向上呈控”的简称,与现代诉讼法的上诉有相似之处。具体而言,上控是指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认为原审判决不公,不服判决的,向上级审判机构逐级申诉控告,上级审判机构予以复审的制度。上控制度在我国古代的时候就已经有了,秦汉的“乞鞠”、唐代的“狱结竟取服辩”、宋代的“断由”、明代的“自下而上陈告”,均含有对原判决不服要求再次审理的意义。上控作为一个法律术语,是在清代才出现的,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