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疆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 生态补偿的标准相对偏低
新疆自治区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的标准相对而言偏低,新疆的生态环境,保 护实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应该是两个利益相关者和主要相互协商的新 疆生态平衡利益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和自治区重点的生态区进行生态补偿的基础和多项能 力还有一定的差距。
新疆最重要的生态功能区是经济面临的困境欠发达地区“温饱或环保”的州政府,解 决了全县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也是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生产和生活。生态补偿的标准 比较低,不会准确地弥补生态环境的保护、投资成本和机会成本等的损失,不能满足被“封 杀”下的新疆重要的生态功能区的发展和生态环境损失的条件,没有有效的提高农民的积 极性,就会使得原生的生产生活方式“重出江湖”,这样势必会影响到生态补偿的实施效 果。在自治区,建设生态补偿机制的最重要的生态功能区,我们所需要考虑的是最重要的 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的“开发”和“发展”的限制和作用。要全面看待重点的生态区所 属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民众对于重点的生态区给予的生态服务的需求水平,用这个来确 定生态补偿的标准与规模。
仅用来非农田造林的回报补偿中,国家规定,荒山造林和再造林补贴和荒地 100 元万 亩。在造林由于实际投资的变化苛刻的条件,如新疆,硬的自然环境,林木生长,灌溉, 种植困难,典型的干旱,水利设施半干旱地区,每公顷造林和 600 元。全国造林绿化荒山, 每公顷百元荒地补贴,新疆是林业发展受到影响的重要生态功能区。
(二) 生态补偿手段较为单一
对于新疆重点生态区的补偿取决于上述所有其他方式,好比国家赔偿的作用和市场调 节的赔偿方式。主要由政府直接向生态 Bauinhaber 收回环境成本和环境损害的制剂油的 损失重建的费用;由执行部门直接面向生态建设者和某些项目的生态建设损害者进行赔偿; 政府通过就业,培训等多种方式调解准予纳税人,税收减免,技术援助,经济发展受损区 域和异地发展和补偿。基本上补偿,或依靠政府,主要的赔偿或物质和经济赔偿。对自治 区重要生态区的补偿方式主要在于“支付由中央财政支付的资金补偿”,其次是“生态建 设项目和生态补偿工程”的方式和“实物补偿”方式的促销活动,在项目工程建设的过程 中,促进资金转移的最终形式是最重要的,我们可以看到新疆最重要的生态和自然生态区, 在一个单一的资金补偿的生态补偿方式下,补偿政策,补偿技术,其他形式的新疆生态补 偿和赔偿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文献综述
(三) 市场调节机制仍在摸索阶段
缺少环境基金和形势的生态环境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策干预的必要性。在政府的领导 下,运用标准化的建设体系,最大程度地使新疆的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贡献,实现中央 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区域产业和环境效益之间的合理分配,最重要的生态功能改善地区发展, 改善新疆西部和中部以及其他地区的重要生态区的传输效益的环境得到改变和完善。被包 括在内的还有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
新疆生态补偿是占主导地位的国家生态补偿的生态补偿的重要生态功能和排放,主要 是由于税收福利基金。在生态补偿的“官方”的市场化程度没有得到改善,在社会资本的 融资渠道,投资少。因为决策制定部门是新疆重点生态区进行的补偿的领头军。这样就增 加了政府的财政支出的重担,同时也会使得补偿效果不明显,同时也不是个现实的对策。 在生态补偿实施过程中,政府应该拓宽资金渠道,积极引导市场化机制的融合,建立一个 良好的融资机制。在生态区进行补偿还是在摸索时期的市场调节机制,政府应该引导和参 与到清洁发展机制(CDM)中去,有机食品的生产和其他国营生态补偿的补偿范围的认 证的实施,不过,相对而言补偿的力度较小,并没有将市场调节机制的作用发挥的淋漓尽 致。主要原因还是生态补偿的市场机制的选择是依靠国营模式,这意味着对于“免费午餐” 的生态资源,是什么导致了各种负外部性,最重要的可持续发展环境因素在新疆影响功能。